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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调研报告篇1
遵照市纪委关于集中开展调研活动的通知,我们组织人员深入社区(农村)并居民(村民)组集中一周时间,就当前农村和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层关注的热难点问题
1、小偷猖獗,打击乏力,群众为社会治安担忧。我们在龙泉社区调研时,基层干部群众反映,今年12月16日晚3:40左右,有7个小偷撬宏泰大厦下面的门市,群众发现后打110报警,警察30分钟之后才到现场。群众问,为什么这么久才来?回答,我们也要睡觉,难道我们不睡觉吗?由于警察来的迟缓,小偷抢了一个门市的东西跑了。警察当时只是看了看,给几个门市说,你们提高警惕哈,等上班再处理哈,随后走了。第二天7:30左右到场,问,你们进门市没有?听说店主进去过,就说,现场你们已破坏了,莫法处理。说完就走了。基层干部群众说,前几年110反应很快,老百姓满意,现在越来越差了,导致小偷横行,年内,社区内有5幢居民楼的供电线路被偷割了5次,最近一次发生在12月21日。现在居民也没有看见治安巡逻队的行动了。小偷见屋里没人,还撬人家的铝合金窗子。小偷猖獗,很多居民为社会治安担忧。
2、村组集体经济流失受损问题严重。中坝村反映,1990年,原任支部书记马××以集体名义办贷款企业,后来厂子垮了,集体无任何收益,厂子相关资产还被办厂的人卖了,最后,集体要还承担支付办企业的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责任。银行为追款,就把村办公楼查封,至今没有落实处理,村两委也没有办公场地。白云台社区反映,四居民组原任社长何××,上世纪90年代初,挪用集体公款20多万元与人联办企业,结果,企业没办起来,何××已死亡,集体的钱也没有哪一个采取措施收回。红岩社区反映,红岩社区(原巴中市巴州镇红岩河村)于1994年与一外来客商签定土地租用协议办砖厂,后又几经转让和行政区域调整。目前,有群众反映,相关费用没有收取到位,但当时签协议的有关人员有的已死亡,有的外出找不到人,砖厂也不复存在,造成集体应收资金无从收起的悬案。
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原因分析
1、参与村(居)、组事务管理的个别代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利益。中坝村三组群众反映,该组在一宗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相关单位先是避开居民组私自转让给第三方,被群众发现后,在与居民组商谈补偿的过程中,个别代表串通社长,私下与该单位签定收取2万元转让协调费的补充协议,并私分了该笔费用。而后,由他们再串通几个代表,并不通过群众大会,就以单个代表户下签字的方式,签定了一个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协议。此事暴露,引发了群众多次挡厂。龙泉社区反映,三居民组在处理拆迁安置中,个别代表要求,自己的补偿标准要比别人高些。研究方案总是围绕是否对自己有利。如果不同意他的理由,还有人甚至推出,那就不当代表了,要去想方设法阻挡。原因分析:(1)个别代表素质低。不能正确定位行使权力,处理问题凭个人的情绪、好恶,超越基层干部的职权。(2)对代表的管理和开展的要求没有明确的规定,随意性比较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只规定了居民代表的权力,没有对代表如何加强管理的规定。(3)社会存在的以权谋私不良现象的影响。
2、红包背后可能隐藏损害集体和居民利益的行为。红岩社区反映,一在该社区搞房地产开发的商人,为协调关系,私下给社区基层负责人以红包的形式分两次送上现金2万元。基层干部认为,红包之后可能出现开发商压低对居民和集体补偿的行为,他们便当即向管委会作了汇报并上交了红包。透过这一事件,一些干部认为,开发商可能有一些对基层干部进行微小的商业贿赂行为。白云台社区三组群众也曾反映,该组弃土场地应收弃土费数十万元,而实际收入很少,可能存在有关人员向居民组负责人送红包而使集体应有收益大量流失的嫌疑。原因分析:同样属于商业贿赂性质。只是因为事件、金额、对象都比较分散、微小,隐蔽性很强,没有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3、城建、国土执法管理冷一头、热一头。建成区域内,偏重管理。但对规划区较边远的地方,则忽略管理。对单位或开发商的执法管理很快,有力。但对于居(村)民的执法管理,就千方百计推卸责任。主要推给基层干部,强调基层干部为官一方,守土有责。处理居(村)民的乱占乱建,一定要基层参加,但处理单位和开发商的,从不给基层打招呼。龙泉社区反映,在一次处理村民的乱占乱建行为的过程中,有执法人员甚至说,我们不来的,是你们基层干部喊我们来的。故意制造村民与干部之间的矛盾。基层干部认为,城建、国土部门没有履行好执法管理职责。他们要求基层处理村(居)民的乱占乱建行为,但基层根本没有执法的权力。对这种现象,只能劝解说服,配合处理。城建、国土部门在对村(居)民的执法管理,失之于懒、失之于软、失之于缓,是造成城郊结合部乱占乱建现象比较严重的重要原因。原因分析:主要是管理体制的原因。建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来,一直是建成区归市建设局管理,未建成区归开发区管委会管理,但管委会又不是执法主体,没有执法职能。
4、一些单位部门在履行与村组集体的相关经济合同中,单方违约,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杨家坝村五组群众反映,某单位在与该组签定的租地建公墓的合同中明确,该组群众可以在用地范围内剔枝扫叶,使用道路。但该单位却在并没有与该组居民协商的情况下,单方建了围墙,并在圈围墙的过程中,还多占了部分土地。该组群众的道路、柴木使用权被剥夺,他们有意见。中坝村三组群众反映,某单位租用他们的一宗土地办砖厂,租期将满,该单位却避开居民组又私自转让给第三方,侵占了他们在合同中的合法权益和对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原因分析:一是个别单位在履行与村组集体的经济合同中,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同样把自己看作上级领导,忽略了在经济合同中的平等单位,独断专行。二是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法律意识不强,不善于依靠法律手段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
三、加强新时期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建议
1、切实加强开发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建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来,虽然有纪委的编制,但人员配置长期不落实,且设备缺乏,没有专项经费保障。客观导致了教育、管理、监督、查处等不能完全到位。建议,对开发区纪委、监察科(室),进一步配齐配强人员(同时配置村级纪检员),完善必要的设备,落实专项经费保障。
2、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和村(居)民的教育管理。重点是依法办事(管理)观念意识的教育和强化,民主治村观念意识的教育和强化,廉洁办事(管理)观念意识的教育和强化。
3、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的管理体制。重点是有效改变开发区内多头管理现象,避免利益面前争着管,矛盾面前都闭眼的不良现象。
4、进一步加强对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重点是抓大不放小,及时对有关线索、现象进行调查,不要等到发展成大案或对集体或群众造成较大损失之后才展开调查处理。要善于知微见著,防微杜渐。
5、进一步完善和巩固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居)民组出让土地、生活安置、拆迁安置、低保评定、财务审核、生产资料分配等方面以及对外经济合同的签定和执行情况,都必须通过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向群众公示后实施,可根据情况选择个别村(居)民组实行小组会签制度。
党风调研报告篇2
一、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总体形势和基本情况
中央对现阶段反腐败斗争形势总的判断是依然严峻复杂,我市反腐败斗争的工作实践也印证了这一判断。总体上看,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呈现出四个方面的基本特点:
(一)各级党委决心坚定、领导有力。党中央和省、市委强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纪检监察体制创新,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三转,聚焦中心任务,严肃执纪问责,不断将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反对腐败力度空前、成效明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职尽责,以前所未有的反腐力度,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具体到,2014年共初核案件线索19件,新立案20件,同比上升1.1%;县处级干部1人次,同比增长26.7%;乡科级干部3人,同比增长3.5%。
(三)人民群众热情参与、反响积极。人民群众对十八大以来党开展的反腐败斗争,态度从最初的将信将疑、保持观望,转变为如今的充满期待、积极参与,为我们继续加强反腐败斗争注入了强大动力。201年,纪检监察机关共收接信访举报29件次,与201年持平,比年上升了0.9%。
(四)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重道远。反腐败斗争依然面临着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并存的严峻复杂局面。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仍有人不收手、不收敛,甚至顶风违纪违法,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还远远没有实现。党内严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恶劣影响,并未随着案件查处而消除,在党与人民之间造成的裂痕,并未随着贪官落马而弥合。
二、当前反腐败斗争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党委主体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少数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关心、不重视,认为监督管理过严会影响单位工作开展。个别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还停留在简单表态、喊口号,没有具体的工作举措,缺乏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有些地方平时不抓管理教育,一旦发生违纪案件就搞突击教育,很难收到实际效果,导致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屡查不止。
(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还没有完全到位。少数地方清理工作没有完全到位,尤其是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大量存在纪委书记参与其它工作分工现象。一些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监督执纪偏软,查办案件不坚决,导致所在单位腐败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查处,群众意见很大。
(三)重要领域、关键岗位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工程建设、交通水利、拆迁安置等行业领域,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等岗位的违纪违法行为仍然易发多发,呈现塌方式腐败、小官巨贪等现象。
(四)腐败行为更加隐蔽复杂,增加办案难度。一是以合法化外衣规避法纪现象增多。二是案件当事人防范意识更强。三是非适用对象利用影响力谋利现象上升。
(五)四风问题还没有从根源上得到解决。不少地方和单位对作风建设仍停留在治标层面上,引发作风问题的根源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六)反腐败保障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当前,反腐败机构职能分散、办案力量薄弱等问题依然存在。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审计部门在移送案件线索方面还不够通畅。
三、关于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和建议
(一)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一是建议级层面研究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和问责办法,合理界定考核内容、结果应用等,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的标准、程序、形式、量纪幅度等,强化一案双查的刚性约束。二是加大日常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同公安、检察、审计、财政、工商、税务及信访等部门联系,拓宽发现案件线索渠道来源。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使行贿者不敢行贿,从源头上预防受贿行为的发生。建设涉及房产、银行、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信息的综合查询平台,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提供快速全面的工作通道。
(三)建立健全整治四风问题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作风建设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特别是要针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四风问题巡查机制,详细列举四风具体表现形式,使整治四风巡查工作更具针对性、操作性。
(四)进一步推动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建议重点围绕构建教育感悟机制、权力制衡机制、构建制度约束机制、监督制约机制、问责保证机制等方面,加强操作性研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的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加大问责追究力度,推动责任落实。
(五)进一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建议纪委出台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配套措施,为基层落实改革各项举措提供政策支撑和工作保障。加快出台两为主的具体实施办法以及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工作办法。
党风调研报告篇3
近年来,海城区纪委旗帜鲜明管党治党,保持定力惩贪治腐,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党内政治生态持续不断优化净化。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日,透过现象看本质、抽丝剥茧治根底是进一步推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对此,海城区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分析问题的表现、原因和治理对策,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思路和方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措施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及考核办法,督促各级党组织成立主体办,层层签订责任状。推行区委常委会每月一专题凡会必提纪委书记同级监督三项制度和领导干部履责纪实制度。紧盯关键少数,区纪委书记谈话提醒、约谈四家班子领导或街道、部门负责人共183人次,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函询63人,诫勉谈话10人,对5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典型案件实行一案双查,追责党员领导干部5人。排查廉政风险点1912个,立行立改,对账销号。多管齐下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二)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等四风顽疾开展专项督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2起,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49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1人,整改清退违规金额39.05万元。在全市率先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11名转非科级干部严重脱岗、违反组织纪律等问题,党纪政纪处分10人,全区20多人主动提前或按时退休,辞去公职1人,腾出编制20多个,解决多年来混编用人等老大难问题,市委王乃学书记对此专门作出批示在全区推广经验。开展教育系统海城廉教专项工作,查处教育行业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13个,纪律处分13人。开展正风肃纪春风行动,查处工作作风案件14件,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8份,在广西日报等媒体刊登信息,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创新办案机制,实行全员办案制度和红黄蓝预警制度。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16件,立案319件,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284人,其中科级干部3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01件,涉案金额超过1300万元,严肃查处了张枭杰、黄克彰、麦运庄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区本级自办案件116件,7个街道办案159件,案件总数连续三年过百件,远超2016年前五年案件数之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99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教育处理人数占比92%,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人数占比5%,第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行为立案审查人数占比3%。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87名反映失实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
(四)打好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组合拳。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纪理念,开展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立案4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人;开展查处城市执法重点领域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查处党员干部参与两违等问题1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工作,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69起,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64人,集中通报典型案例55起,我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全市作交流发言;打响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第一枪,查处张枭杰(原海西派出所所长)、古连政等人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张枭杰受到双开处分,2人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全社会形成强大震慑,以实际行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格局。建好用好海城清风网、纪检监察微博、微信、短信平台,增强传播力。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广西三起县级扶贫办主任严重违纪案件警示录》等90余场,参加旁听庭审240余人次,通报各类案例36批122起。组织拟提拔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14批107人次。成立纪检监察信息中心,报送信息323篇,市级以上媒体采用294篇。培育高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赤西村廉政文化广场、海城区六小海城廉教示范点,完善海城区检察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评选推荐市级勤廉榜样5名,结合壮族三月三红色星期六廉政电影展播、新时代讲习所、社区道德讲堂开展群众性廉教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倡廉的浓厚氛围。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持续深化三转,为7个街道增设纪工委书记职数,制定纪委(纪工委)正副书记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向全区53个区直部门综合派驻2个纪检组,实现监督全覆盖。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区检察院划转编制11名(不含派驻纪检组),转隶人员8人,区纪委内设机构调整为6个。依法成立海城区监察委员会,完成办公场所和办案区规范化建设,自治区信息化建设检查组专程前来调研并给予充分肯定。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成功办结首例留置案件,区监委共立案7件,移送司法机关2人。将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台纪法衔接制度和工作规则,做好以老带新传帮带,实现机构、人员、工作三融合。
(七)推进政治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成立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制定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修订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规范巡察机构建设和工作职责,组建2个固定巡察组,建立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共开展五轮区委巡察工作,完成对全区22个部门(街道)的巡察任务,发现问题线索114条,向纪检机关移送49条,根据巡察移交线索,立案40件,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33人。开展两轮村级交叉巡察,在第一轮村级交叉巡察中,实现行政村巡察全覆盖、纪委监委领导定点指导全覆盖、廉洁监督员参与巡察全覆盖、被巡察村(社区)立案全覆盖和巡察问题直查快办全覆盖等五个全覆盖。已对32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29条,向纪检机关移送24条,立案20件,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八)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围绕五整治五提升五学五讲五表率开展工作提升年、素质提升年活动,先后选派2人参与自治区纪委专案,10人参与市纪委专案,招录和选调20名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组建由81人组成的基层党组织纪检员(廉洁监督员)队伍、73人组成的信息员队伍和54人组成的网评员队伍等3支队伍,举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选派90多人次参加中央、自治区、北海市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举办廉系北部湾·清风微论坛理论学习活动,以学习新思想实现新作为。
二、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研判和当前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城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明显成效,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党风政风不断上扬、政治生态向上向好,为开创党和海城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当前我区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区,诸多领域深层次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在增多,加大了引发局部风险的概率;从严从紧抓纪律,纪律松弛现象得到一定程度扭转,但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依然淡薄,心存侥幸,违纪行为依然易发多发。这些现实的问题,反映出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
(一)个别单位党组织对落实政治建设重点任务重视度不高。一是个别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偏松偏软。如逸夫小学原校长安妮,为追求行政效益,以教师午托管理费午托管理工资等方式向逸夫小学全校在编教师违规发放补贴共计120.3381万元,没有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致使逸夫小学及教育局共4名工作人员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17年3月,海城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安妮党内严重警告、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二是学习贯彻中央指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存在以行政班子会、党政联席会替代党委(党组、党工委)会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对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浮于面上、行动力弱。三是少数党组织抓早抓小力度不够,红脸出汗没有形成常态。在政治建设重点任务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党组织没有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不重视党员干部常态化提醒谈话,存在老好人思想,对干部管理不能坚持从严从实,导致部分党员政治意识淡薄、政治觉悟较低。
(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个别单位及党员干部违反规定精神的问题仍有发生。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问题树倒根在。如对海城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原局长曾允华、中街街道办事处正科级干部肖德坚等11名转任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了立案审查。立案的11人转任非领导职务之后,经常不上班,严重脱岗;或多次因私离开北海,不报告个人去向,或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出国旅游等。2017年海城区纪委对10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警告等党纪政纪处分,责令辞职1人,并在媒体公开曝光,形成了有效震慑。在开展正风肃纪春风行动中发现,海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人员冼耀全长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办公室主任罗卫波不及时予以制止,2018年5月,罗卫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海城区工信局干部吴天铭在工作时间浏览军事、汽车、体育等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累计时长358分钟,2018年5月,吴天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在高压态势之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个别重点领域仍然存在。如市委巡察组在巡察中收到群众对海城区扶贫办在实施2013年翁山村蔬菜种植产业开发项目中搞平均主义造成专项扶贫资金浪费问题的反映,2013年6月,时任扶贫办主任的郭钧等人在产业扶贫方案的制定、审核、实施过程中,未考虑实际情况,工作流于形式,造成扶贫项目资金浪费。2018年4月,郭钧等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此外,还存在个别窗口部门在服务群众方面尽管门好进、脸好看但仍然事难办,将管卡压变推绕拖,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栏目长期不更新。有的部门写文件、制文件机械照搬照抄,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
(四)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利欲熏心、权力寻租。如由海城区纪委监委主办首件留置案,在原海西派出所所长张枭杰案件中,张枭杰违反政治纪律,不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扫黑除恶等决策部署,顶风违纪,为涉黑涉恶活动充当保护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涉传销、涉黄、涉赌、涉毒等活动、人员提供保护,从中索要或收受好处费;执法犯法、徇私枉法,为涉黄涉赌等涉黑涉恶团伙提供保护或曲从私情。2018年9月,张枭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在查处张枭杰案件过程中还发现了33条涉黑涉恶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从张枭杰案以点带面,刨根究底,连根拨起。
(五)城市执法重点领域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城市管理、城市执法中存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吃拿卡要、收保护费等突出问题,如原海城区两违综合整治办高德街道中队负责人韩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取他人好处费18.3万元,在他人违规建房时不予巡查阻止和拆除。2017年11月,韩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原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德中队科员裴金松利用巡查和管理辖区内违规占道经营的职务之便,9次向管理范围内的多家店主索要好处费共计现金6700元,并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宴请共3次。2017年11月,裴金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降级处分。这些问题,反映出城市执法仍存在乱象丛生、城市执法人员鱼目混珠的状况,长此以往,容易出现城市执法不严格、不公平,群众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而导致幸福感安全感被侵蚀的隐患。
(六)新时期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监察体制改革后,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制度研究不透,容易导致执纪审查调查程序滞后、脱节,释理说法的能力不强。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机关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办法不多,有的街道纪工委存在等靠要思想,部分基层廉洁监督员未能发挥监督检查作用,问题线索排查能力还较为欠缺。
三、原因分析
(一)政治学习不深入,把握不准确。党的建设不同程度存在温差落差偏差。在现实生活中,个别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没有拧紧,出现了跑冒滴漏,精神元气遭受侵蚀,政治立场产生动摇甚至变质。讲政治是我党补钙壮骨、强身健体的根本保证,是党培养自我革命勇气、增强自我净化能力的根本途径,忽视、弱化政治建设或者政治建设抓不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就会方向不清、失去灵魂,不利于我党建设以及长远发展。
(二)存在干部不敢担当的无为论,工作的恐事症。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是新形势下侵害党的事业的毒瘤,不但贻误工作,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全局,而且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委政府形象,侵蚀党和政府公信力。近年来,在海城区干部队伍中,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等突出问题和不良作风普遍存在,更有干部抛出了无为论、患上了恐事症,该主动服务的停了下来,该超前谋划的扔至一边,有的甚至乱作为,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已然成为推动海城区改革发展的一大绊脚石。
(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隐形变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经过十八大后持续治理,四风问题中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得到明显控制,相比之下,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由于看似问题小,但具有顽固性、复杂性、反复性,容易反复出现,同时由于官本位思想作怪,党和国家机构部分职责、权责交叉重叠,为机构之间、公职人员之间推诿扯皮提供借口。长此以往,有损党员干部形象和政府公信力,也稀释了反腐红利。
(四)黑恶势力与保护伞互惠互利。扫黑与反腐,可谓一枚硬币的两面。黑恶势力之所以能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根本原因在于有保护伞为其撑腰。黑恶势力为了谋取利益,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个别抵抗力较弱的官员为得到好处,甘愿充当其保护伞,甚至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使黑恶势力更加有恃无恐。近年来,随着各地区各部门扫黑除恶力度的不断加大,黑恶势力活动渐趋隐蔽,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通过暗箱操作、找掮客等形式,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一些腐败分子与黑恶势力形成了黑色利益链。执法部门权力过度集中,在执法过程中缺乏监督,金钱执法、人情执法常有发生,执法者被黄赌毒等黑恶势力围猎的风险点凸出。
(五)两违执法成为权钱交易的香饽饽。海城区作为中心辖区,城市执法、城市管理与市民生活、利益息息相关,两违背后的经济利益日渐增大,两违现象更加突出,社会影响极坏,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个别执法人员和基层干部收受了相关违建户贿赂后,对两违行为视而不见,一处处违章建筑得以拔地而起,或在拆除过程中给予关照,让那些被列为拆除对象的违章建筑得以屹立不倒。两违现象乱象丛生,既增加城镇化建设成本,容易产生纠纷激化矛盾,又损害了法治威严。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部分城市执法人员纪法意识淡薄,知法犯法,徇私枉法;另一方面是因为对基层执法人员党性教育和业务指导力度不够。
(六)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与当前形势有差距。基层纪检干部存在新手多、调动多的现象,新同志较多,年龄大的同志偏多。基层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少,只配备一名兼职纪工委副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信心不足、办法不多,对违纪违法出现的新形式和新手法把握不住。尽管他们工作很努力,但由于业务不熟,办案基本功不扎实,对案件线索也不敏感,观念保守,习惯于守株待兔,除了群众举报,自行挖掘线索的能力不强,不注意透过管理混乱的现象,看到违纪违法的实质。
四、下一步工作对策
(一)进一步落实党的政治建设重点任务专项监督检查
通过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各部门、直达基层,采取座谈、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实地查验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准确把握好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两种关系,严格对照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要求,从严从实开展监督检查。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紧紧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整合审查力量,规范审查流程,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案件,做到纪律审查无盲区、全覆盖,有效发挥纪律审查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切实增强全区各级贯彻执行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一刻不停歇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盯牢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场所和关键少数,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时刻关注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的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顶风违纪现象。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中央改革方针贯彻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从严查处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确保震慑常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重点对最多跑一次改革,重点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纠正党员干部回避矛盾、冷硬横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违纪违法行为。
(三)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常抓不懈惩贪治腐,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紧盯不放,对那些不在领导岗位或已退休但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干部也要一查到底,以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违纪违法问题,加大对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大宗采购和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集中整治扶贫、环保、城市执法、金融等领域腐败问题。坚持把惩治腐败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隐形问题,坚决查处和铲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四)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派驻机构力量,提升整体素质,改变力量单薄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规范化建设街道纪工委接访室和谈话室,扎实推进信访举报和执纪审查工作,通过跟班学习、跟案锻炼、业务培训等,全面提升街道纪工委履职能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建立完善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执法调查等权力制约机制,主动把制度关进笼子里。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严防灯下黑,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和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查处作风不实、律己不严、执纪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用铁的纪律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党风调研报告篇4
按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将项目党支部2021年1季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1.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情况
一季度项目党支部组织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1次,对2021年及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开展廉洁警示教育活动1次,制作了ppt课件,组织项目部全体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了学习讨论。
2.项目党政正职开展廉政谈话情况
一季度党支部书记与项目部管理干部进行了日常廉政谈话20人次。
3.开展的其他特色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季度组织全体管理人员观看了大型反腐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第一集《人心向背》。
4.干部理论学习情况
组织项目部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次,22名党员干部按照党支部一季度理论学习计划的要求每人撰写了3篇学习笔记。
5.贯彻落实工程项目层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
一季度召开项目经理办公会6次,支委会3次,集体研究决策事项共计25项。
6.开展的四风等监督检查情况
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紧盯四风问题进行了自检自查,未发现违规问题。
党风调研报告篇5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的推进从严治党工作,解决了为什么从严治党、怎么从严治党、通过什么措施从严治党等一系列问题,找到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从严治党路子。目前来说,全国查处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很多老虎都已经落网,形成了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但基层微小腐败尚未根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经常发生,如果我们思想上不重视,必然造成从严治党工作抓不严不实,违纪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时不我待,势在必行。
一、乡镇开展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强化基层党组织责任意识尤为关键。打铁必须自身硬,基层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和服务群众的职责同时,更要注意维护自身形象,接受群众监督,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实处,落实到每一个细节。
二是规范权力运行。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要始终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要正确运用手中权力,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不断加强村级工程建设、民政民生、农村三资等领域的监督制度建设,规范权力正确执行。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直接决定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队伍能力提升的同时,也要注重素质的培养,纪检监察机关是从严治党的关键所在,既要执纪又要执法,只有大力加强执纪执法能力建设,才能让干部队伍更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
二、存在问题
一是党建主业失之于轻。管党治党是党组织书记的主业。当前,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存在虚、空、飘问题,有的认为抓党建比较虚,不容易出显绩;有的认为抓业务是squo;硬指标squo;,抓党建是squo;软任务squo;,抓党建会影响业务工作,要党务给业务让路;有的认为党建工作squo;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squo;,甚至一次党建会都不召开。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党建工作抓偏、抓轻、甚至不抓,党心散了,人心伤了,就会影响党组织生产力、凝聚力、战斗力,最终蒙受巨大损失。
二是落实责任失之于软。抓党建必须抓责任制,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当前,不少党建考核仍存在吃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现象,加之党建工作又苦又累、经费短缺、难出政绩,相当部分的干部不愿从事党务工作,导致基层党组织书记只挂帅不出征,当二传手、甩手掌柜,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因此,要坚持把抓党建作为考核干部的硬杠杠,促使党组织书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三是从严治党失之于宽。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不仅是党中央的责任,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贯彻从严治党要求。有的领导干部对数据十分敏感,满脑子跨越式、言必称增长率,有的只管部门工作,只求部门利益最大化,对挂钩乡镇的工作不闻不问、漠不关心。要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好,就必须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三、意见建议
一是任用干部看党建。实践表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直接关系到党建工作水平。选人用人是党委的重要职责,将抓党建工作情况与干部的提拔任用和考核等硬指标挂钩,尽可能做到考核干部考党建,进一步落实党委书记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真正把导向立起来。只有这样,才能让广大干部明白,干部不是跑来的,而是干出来的,要有实实在在的业绩,要被群众认可。
二是党建责任重追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是落实党建责任制和要求的基础。要通过建立健全述职考评和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全面推行党建工作项目化,实现责任落实精确化;要探索建立党建工作的倒逼机制,用好党建考核指挥棒,加大党建工作权重,倒逼党委书记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与自觉性。只有真正抓住落实党建责任这个关键,拽紧责任追究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才能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三是组织部门抓主业。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抓党建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应抓住主线、聚焦主业,突出主业,不搞面面俱到。要把抓党建作为首要职责,始终将抓党建这个首要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把抓党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从严管党治党的最新要求贯穿组织工作始终,自始至终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要把抓党建作为看家本领,做到会抓党建、善抓党建、敢抓党建,全力推进组织工作在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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