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的读后感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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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写读后感时,要勇于表达自己的独特见解,在写读后感总反思书本内容,我们能更好地理解复杂的概念,以下是美篇吧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孔乙己的读后感5篇,供大家参考。

孔乙己的读后感5篇

孔乙己的读后感篇1

?孔乙己》讲述了穷困潦倒的读书人孔乙己悲惨的人生,讽刺了当时科举制度诞生的像孔乙己这样好吃懒做的读书人,文中孔乙己出现在咸亨酒店共两次,第一个偷书被打赊账买酒喝,第二次偷窃被打残以后再去赊账买酒喝,孔乙己穷,但他从来不拖欠酒钱,没有了第三次买酒,也没有孔乙己在还清他第二次买酒欠咸亨酒店的19个钱。

总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读到孔乙己的时候,我觉得他人很好,第一次是偷书被打别人嘲笑他时,他反驳“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虽是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生活穷困潦倒却也可以这样维护学识,我觉得他值得被尊敬,文中讲到孔乙己在问我“茴香豆的茴字如何写时”当我写对了的时候,他的眼里有光,当他想教给我更多的“茴”的`写法时,我的不耐烦让他有了惋惜。第二次偷窃被打残,大概是心灰意冷了,别人的嘲讽有了杀伤力,他承认了“不偷怎么会被打断腿”“请不要说了”等等词汇。

我在想他承认了,也放弃了,打残以后去咸亨酒店是爬着过去的,无法想象,那么一条生命形同够猪一样的出现在别人眼中时,没有丝毫的同情,嘲讽并没有少,反而变本加厉,人心究竟有多冷漠?我们可以理解,有手有脚的有学有才之士,怎么会沦落到那般田地,可怜之余皆是可悲至极。

我相信孔乙己想发挥学识的力量,想遇到志同道合的人,却也是生不逢时,没有了温暖的春天,孔乙己死在了冰冷的冬夜。

孔乙己的读后感篇2

?孔乙己》这篇文章里,最让我痛恨的乃是那个丁举人。此君属于读书人不假,可他虽也把四书五经研习得滚瓜烂熟(不然怎么考上举人呢?),于里面的仁义道德却未学到多少。同是读书人的孔乙己迫于生计,偷到他家里,被抓了个现行。他没有同情心,不念在寒窗艰难的情分上放了孔乙己也罢,就送官吧,孔乙己并非满脸横肉为非作歹之徒,可能官老爷也不会怎么为难他。

可是不,胆敢在太岁爷头上动土?可要出口气!于是乎,“先写服辩,后来是打。于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孔乙己就这样被同是读书人的丁举人“治”成了残疾!

似要说丁举人从来就是这般穷凶极恶可能也不符合实际。事实上,不管是生在官宦之家还是穷乡僻壤,读书人若不是走歪门邪道,总要付出相当的努力才能成正果。或许仅仅是几年前,丁举人也是一个寒酸的穷秀才,或是童生,也在咸亨酒家里头四文钱一碗的酒解馋,也想给小掌柜讲讲“茴”字的四种写法,也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嘲笑……只不过,他的运气比孔乙己好得多,中了举人。看过《范进中举》的人都知道,在封建科举体制下,中了举人是何等的荣耀啊!说虚的,是光宗耀祖;说实的,是财源大开、鸡犬升天。

为什么举人用敲门砖打开富贵之门后便将一点仁心丢到脑后了呢?这固然与他的个人品质有关,但封建等级制度的`“威力”也不容小视。在摇身一变成为“举人老爷”后,丁举人扬眉吐气,对那此还在科考漩涡中挣扎的昔日同道并没有什么同情心―为什么有呢?既然读书只是为了博取功名,那么书中的内容并不重要。“富贵”乃是我命中注定,你们考不上就是考不上。孔乙己在他眼中仅仅是一个盗贼,自然免不了皮肉之苦。

读书人的“摇身一变”,在科举的时代是屡见不鲜。甚至在今天,这种现象仍远未绝灭。令人愤怒的“变异”意味着读书人很多书是白读了,这样的悲剧值得我们深思……

孔乙己的读后感篇3

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而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深受科举的毒害,说话时,满口“之乎者也”,常常注意一些没有用的字。把它们当成学问和本领。可怜的孔乙己,因为死读书,而没有一些谋生的本领。成为酒店顾客嘲笑的对象,因为偷窃,他被残忍狠心的丁举人毒打。最后,他无声无息的离开了这个世界,就像秋天的树林里飘落了一片黄叶,就像冬天大地上枯死了一棵小草,没有引起任何的反响。

科举害人之深,幸好,科举制度废除了。也许,“孔乙己 ”该没有了,可是往往适得其反。当今社会充满了许许多多的“孔乙己 ”。

现在的学生就是名副其实的“孔乙己”。他们为了所谓的“成绩”,“名次 ”,而逼不得已放弃玩耍的时间,去读书,去上补习班。满脑子里充斥着英语单词、几何证明、物理公式等等。或许成绩优异的人,以后会有美好的`前途,但有一点不能否定,他们的童年并不快乐。也许他们在很小的时候就戴上了眼镜,天天捧着书,徜徉于题海。也许他们早已习惯了别人对他们说:“你真是个小书呆子!”;至于那些成绩不好的人呢?他们在求知过程中是痛苦的,也许在考完试之后,会纳闷,为什么有些题不按照答题格式答就错呢?按照答题格式答不就相当于科举考试写“八股文章”吗?

孔乙己的读后感篇4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但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00后,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孔乙己的读后感篇5

?孔乙己》是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是在中学的语文课本中,当时就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个周末和佳洲同学一起读了这篇小说,我有有了新的感受。

文中,鲁迅先生把社会浓缩到小小的咸亨酒店之中,通过孔乙己这一封建科举制度受害者和封建文化牺牲品的悲剧形象,揭示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和人们麻木不仁的精神状态,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病态和腐朽。

这次读这篇小说,我的感受是《孔乙己》不仅对于当时的社会环境,对现在的社会也是有普遍性意义的。当今社会,资讯高度发达,许多负面信息让青少年过早地体会事态,影响他们“三观”的`形成。多年以后,他们难免会分化为“长衫主顾”、“短衫主顾”和“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难免就会有人象孔乙己那样不为社会所接纳。就这个意义上来讲,孔乙己这一悲剧形象代表了理想和现实的冲突,这在任何一个社会背景下都会存在的。

所以,离开封建文化的框框来读《孔乙己》更能感受这篇小说的意义,也说明了当今青少年素质的重要性。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鲁迅先生用这有语病的句子做为文章的结尾,我想他的用意也是再于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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