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时的法律咨询可以帮助双方更好地理解合同的法律效力,想要确保合同不被轻易解除,必须在合同中设定合理的条件,以下是美篇吧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车位长期租赁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

车位长期租赁合同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1、本车位租金_________元整/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____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2、租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4、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____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5、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____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6、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位长期租赁合同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等。如有变量以双方出料单、收料单为准。
附表格: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计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不重新签订的,适用原合同有关条款。
第三条承租方每月
日前自行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上月租金。不按时交纳租金的,应于双方约定的支付日起每日向出租方偿付所欠当月租金总额百分之1%违约金,此条款双方充分协商一致,承租方不得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要求调整。
第四条押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元。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但承租方违约的除外。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租赁物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退还出租方经营场所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如有丢损、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变卖、抵押等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或要求赔偿相应价款,并计算租金直至全部收回。
第六条租赁物由出租方送至承租方工地、合同履行地在出租方主要负责人户籍所在地。运输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但在承租方工地产生的装卸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指定
为领货签单人员,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租期、起算日以领料单为准,签字认可,如未按期送货,在领料单上注明。
租赁期满,由承租方将租赁物送回出租方住所地仓库,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逾期不退还租赁物,应于约定的退货日或出租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每日向出租方偿付租金并加收一倍。
第七条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转让、转移工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期提供租赁物,违约期免收租金。承租方违约的出租方有权要求退还租赁物或返还相应价款。
2、租赁物质量不合约定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附件__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车位长期租赁合同篇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有偿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信守。
第一条 本停车位位置:本停车位位于__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__停车位。
第二条 本停车位的租赁期限及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__月__日止,租赁期限为年,年租金为__元,租赁期内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由__方承担。
2、双方协定租金及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按__个月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本车位管理费于年月日支付,租金及本车位管理费于每期前日支付。
第三条 责任与义务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该等规定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
2、乙方在停车场内所受损失,乙方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与甲方无关;甲方有义务协助证实乙方为合法车位租赁方。
3、乙方停车位的使用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停车位或其停放,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由乙方自行负责赔偿。
4、乙方应保持停车位清洁卫生,如对停车位设施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或恢复原样。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租、转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租用期内任何一方提出需要终止此合同,提出方应当至少提前__30__日通知对方并获得对方书面认可(否则视为违约)。
7、其中有任何一方违反规定,在友好协商未果前提下,违约方应向受损方支付¥元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违约方还应负责相应赔偿),且受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第四条 续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如欲继续使用,应当在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车位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可在到期后收回车位或另行转租。
第五条 解约
甲乙双方提出提前解除协议均须提前一月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租赁费总额5%违约赔偿金。协议提前解除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六条 免责条款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自然灾害等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对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车位长期租赁合同篇4
甲方村委会
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由乙方承租甲方洗煤场地用于煤碳加工,租赁期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取得上述场地之后用于煤炭加工,现因上述场地阳曲县政府规划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同意提前终止《场地租赁合同》,并就解除合同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场地租赁协议》,甲、乙双方不得就《场地租赁合同》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二、乙方须主动配合甲方开展工作,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搬迁完毕自动撤离上述场地,并将城晋驿村委会的所有财产和上述场地交还给甲方。否则,甲方可自行收回场地,并对上述场地内所有物品有权作出处理;
三、乙方的经济损失,由太原市〈阳曲〉转型发展产业园区,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四、乙方承租上述场地期间与第三方所发生的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
五、乙方在撤离上述场地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六、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本协议如,如造成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转型发展
产业园区签字: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位长期租赁合同篇5
船舶规范
1.本船所有人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整个租期内,本船应与附表所示的规范相符。如有任何不符,租金应降低必要数额,以抵偿承租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船舶状况
2.本船所有人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整个租期内,本船应水密、坚实、牢固,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在各方面适于货物运输,船体、船机和设备处于充分有效状态,并配齐合格的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
租期
3.本船所有人出租、承租人租用本船日历月,从本船交付之时起算。
航行规范
4.本船在伦敦保险人学会保证条款的范围内,在本船能保持安全浮泊的安全港口、锚地或地点,但不包括进行合法贸易。在本船所有人的保险人承保的情况下,承租人可在上述范围以外的地区指示船舶进行营运,也可指示本船至本船所有人需要支付附加战争险的地区进行营运。但是,不论在哪一种情况下,船体、船机和设备的保险费均由承租人负担,但该种附加保险费不得超过按伦敦保险人最低费率的最小险别,以不大于学会定期保险条款的标准格式或学会战争险的标准格式的保险条件所征收的保险费。承租人在收到有关凭证或因其要求,收到保险单副本时,应将附加保险费付给本船所有人。如此种附加保险费有回扣,应退还承租人。船体、船机的保险金额定为,保险费即按此计算。但如保险单记载的船体、船机的保险金额与上列金额不符,则按较小者计算。
如果阻止本船航行至中国,承租人有解除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除非事先得到承租人的同意,本船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为任何目的指示本船停靠中国台湾港口。
除外货物
本船用以载运合法货物,但不包括承租人有权按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的规则或所适用的任何主管当局的条例,装运危险品。
交船港
5.本船在承租人指定的。本船能保持安全浮泊。随时可供使用的泊位,在办公时间内交给承租人使用。交船时货舱须打扫干净,适在装货港接受货物。承租人接受交船并不构成放弃其本租船合同赋予的权利。
6.本船不得在之前交付。如本船在17点之前没有准备就绪并交付,承租人有随时解除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但不得晚于本船准备就绪之日。本船所有人应给承租人_____天预计交船日通知及____天确切交船日通知。
交船日期
7.承租人在交船港和还船港代表双方指定验船师检验交、还船时的货舱并确定船上存油。交船检验时间计入本船所有的时间,还船检验时间计入承租人的时间。验船师费用由于所有人和承租人平均分担。在测定船上存泊前,本船前后吃水应调平或者船尾比船首吃水之差不超过6英尺。
交船通知
货舱检验
本船所有人提供的项目
8.本船所有人应提供和/或支付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伙食、工资、领事费以及其他费用,甲板、居住舱室、机舱及其他必需的物料,全部润滑油和淡水,船舶保险及入干坞、修船和其他保养费。
起货装置
本船所有人应给全部吊杆和/或转盘吊提供起重装置和设备,达到附表所规定的起重能力,并提供装卸货物实际使用二切绳索、滑轮吊缆、吊货索具及滑轮。如本船各有重吊,本船所有人应为其提供必要的起重装置。
本船所有人应提供甲板水手按要求开关舱,在本船到达装卸泊位或地点之前将起货装置准备就绪,并提供甲板和/或舷梯值班人员,每舱配备一名起货机司机或转盘吊司机按需要昼夜操纵。如港方或劳工组织规章禁止船员开关舱或操纵起货机或转盘吊,则由承租人雇用岸上替代工人并支付费用。
照明
本船所有人应用船上灯光和群光灯提供充分的照明,使各舱口和货舱同时作业。
货舱清扫
如经承租人要求,并为当地规章所许可,本船所有人应提供船员清舱包括清移垫舱物料。承租人应向本船所有人或船员支付每次清舱定额最高为的费用。
承租人提供的项目、燃料
9.承租人应提供和/或支付主机和辅机用的全部燃油、港口使用费、强制引航费、小艇费、拖轮费、领事费、运河、码头及其他捐税和包括任何外国市政税和国税在内的费用,以及交船港和还船港的一切码头、港口和吨税、代理费、佣金,并安排和支付货物装载、平舱、积载、卸载、过磅和理货、执行公务的官员和人员的伙食以及其他各项费用和款项。
10.承租人应接收交船时船上所存的全部燃油,并按每公吨燃油和每公吨柴油付款;本船所有人应接收还船时船上所存的全部燃油,并按承租人现行加油合同的还船港油价付款,或者,如还船港没有合同油价,则按邻近主要加油港口的合同油价支付。本船交付时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__吨,但不多于___吨;本船归还时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___吨,但不多于_____吨,柴油不少于____吨,但不多于___吨承租人可在交船前加油,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租期。
承租人有使用本船所有人加油合同的选择权。在租期内的任何时候,如本船所有人和承租人在航次的主要加油港都不能安排加油,则承租人有权解除本租船合同。
租金率
11.从本船交付之时起至归还给本船所有人之时为止,承租人应按本船夏季干舷高度时的总载重吨,以每吨每日历月的租金率支付租金,不足一月者按比例支付。
第一期租金应在交船后7个银行营业日,以后各期租金应在到期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以现金在支付给,每半个月预付。该项租金除了扣除本租船合同已具体规定的项目外,还扣除承租人/其代理人应得的回扣和佣金、有关实际停租或估计停租期间的任何款项或费用,以及经承租人合理估算的有关上述停租期间所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根据本船合同,承租人对本船所有人的任何索赔款项。如付款到期之日本船处于停租,则该期租金余额应在本船重新起租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支付。承租人还有权在最后整月租金中扣除预计代替本船所有人支付的费用或由承租人支付的、应由本船所有人负担的款项,以及还船时船上所存燃油的估计金额。上述付款,在还船时多还少补。
如承租人不支付租金,本船所有人有权将本船从承租人营运中撤回,而不影响本船所有人根据本租船合同在其他方面对承租人可能具有的索赔权利。
还船
12.本船应在租期届满之时,以交付给承租人时的相同良好状态,在由承租人所选择的安全、没有冰冻的港口归还。承租人有卸毕还船的选择权,支付本船所有人或船员包干费最多,以代替清舱,包括清移垫舱物料。
还船通知
承租人应给本船所有人不少于10天的预计还船港口和日期的通知。
最后航次
如本船被指示的航次将超过租期,承租人可使用本船完成该航次,但对于超过租期的时间,如市场运价高于租约规定的租金率,则按市场运价支付租金。
载货舱室
13.除保留适当而足够的舱容供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使用及存放船具、属具、家具、食品和物料外,本船的所有空间和运力,如有客舱,亦包括在内,均归承租人使用。
甲板货
承租人有权按照通常航运惯例在甲板和/或舱口部位装满货物,其费用和风险均由承租人承担。装载甲板货应受到船舶稳性和适航性的限制。在航行中,船长与船员对甲板货应妥善照料并牢固绑扎。
承租人的代表
14.承租人有权派代表一至二人随船押运并观察航次尽快速遣的情况。本船应向他们提供免费居住舱室,以及与船长相同标准的伙食,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证件
15.本船所有人保证持有并随船携带必要的证件,以符合所挂港口的安全和卫生规定,以及所有现行要求。
本船所有人保证,本船起货装置及其他一切设备符合本船所有挂靠港口的规定,并且,本船随时持有在各方面符合这种规定的现行有效的证件。如由于本船所有人未能使其符合上述规定或未持有上述证件以致岸上人员不能作业,由此损失的任何时间应停租,并且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本船所有人员负担。
承租人有权免费使用船上的起货机、吊杆包括重吊和/或转盘吊至其最大起重能力。起货装置应保持完好工作状态,便于即时使用,但承租人应将使用重吊的意图及时发出通知。
熏蒸
在租期内,本船所有人应提供有效的熏蒸灭鼠证书或免疫证书。由于根据承租人指示装运货物或挂靠港口而需要的熏蒸,均应由承租人负担费用,其他原因的熏蒸由本船所有人负担费用。
停租
16.如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时间损失、以致妨碍或阻止本船有效营运或使本船不能供承租人使用、则自时间损失时起,至本船重新处于有效状态,在不致使承租人比时间损失开始之时的船位不利的地点恢复营运为止,租金停付:
船上人员或物料不足;
船体、船机或设备损坏;
船舶或货物遭遇海损事故包括碰撞和搁浅而造成延误;
修船、进干坞或为保持本船效能所采取的其他必要措施;
未持有或未随船携带有效证件和/或货运所需要的其他船舶文件;
船长、高级船员或普通船员罢工、拒绝航行、违抗命令或失职;
任何当局因本船所有人、船长、高级船员或普通船员依法受到指控或违章而对本船实行扣押或干预;
因本船所有人违反本租船合同而停工;
由于本条所提到的任何原因或任何目的或由于伤病船员治疗或登岸而使本船绕航、返航或挂靠非承租人所指示的其他港口;
本租船合同另有规定的经约定的停租项目或其他任何原因。
如装卸货物所需的起货机/转盘吊或其他设备损坏或不能使用,或起货机/转盘吊的动力不足,则不能有效作业的时间应按所需作业的起货机和/或转盘吊的数目比例计算时间损失。如上述原因使整船装完或卸完的时间推迟,则不能有效作业的时间应相应地全部停租。如承租人要求继续作业,则本船所有人应支付代替起货机/转盘吊的岸上设备的费用,在此种情况下,承租人仍应支付全部租金。但如岸吊数目不够,则租金应按可供使用的岸吊数目比例支付。
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额外费用,包括装卸工人待时费,如有罚款也包括在内,均由本船所有人负担,并从租金中扣除。
承租人有将任何停租时间加在租期内的选择权。
如由于本租船合同所述的任何原因,本船延误达6星期以上,承租人有解除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
船速索赔
17.按照本租船合同第1条,如本船营运时速度降低和/或耗油量增加,则由此造成的时间损失和额外耗用燃油的费用,应从租金中扣除。
征用
18.在租期内,如本船被船旗国政府征用,则租金应从征用之时停付。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以及征用时船上所存燃油的金额应退还承租人。如征用期超过一个月,承租人有解除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
干坞
19.本船从上次油漆船底起算,应在本船所有人和承租人双方同意的方便地点和时间,至少每10个月进干坞一次,清洁和油漆船底。
船长责任
20.船长和船员应尽快完成所有航次并提供习惯性的协助。在营运、代理或其他安排方面,船长应服从承租人的指示。
提单
船长应自己或经承租人要求,授权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按照大副或理货员的收据签发所提供的任何提单。
指示和航海日志
承租人应给船长提供各项指示和航行指令。船长应保存完整正确的航海日志供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查阅。用英文填写的甲板/机舱日志摘录,最迟应于每航次结束时交给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否则,以承租人提出的数据为准,本船所有人对此无权提出索赔。
如承租人有理由对船长、高级船员或轮机员的行为表示不满,本船所有人在接到意见书后,应立即调查。如情况属实,本船所有人应及时予以撤换。
码头工人
21.装卸所需的码头工人和理货员由承租人安排并视为本船所有人的受雇人,接受船长的指示和指导。承租人对所雇佣的码头工人的疏忽、过失行为或判断错误不负责任,对引航员、拖轮或码头工作的疏忽、不当积载或积载疏忽造成的船舶灭失或损坏,亦不负责。
垫款
22.如经要求,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应向船长垫付本船在港的日常开支所需的款项,收取2.5%的垫款手续费。此项垫款从租金中扣除。但承租人或其代理人认为必要时可拒绝垫付。
冰冻
23.本船不得派往,亦无义务进入任何冻封的地点,或本船到达之时,由于冰冻原因,灯塔、灯船、航标和浮标将被或可能被撤去的地点,或由于冰冻原因,本船具有不能顺利抵达或在装卸完毕后不能驶离的危险的地点。本船没有破冰航行的义务,但如经要求,应尾随破冰船航行。
船舶灭失
24.如本船灭失,租金从其灭失之日正午起停付。如本船失踪,租金从本船最后一次报告之日正午起停付。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应退还承租人。
加班
25.如经要求,本船应昼夜作业。除非本船停租,承租人应以每日历月定额向本船所有人支付作为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加班费,不足一月按比例计付。
留置权
26.为了得到根据本租船合同提出的索赔,本船所有人有权留置属于定期承租人的货物和转租运费以及提单运费。为了索回预付而不应得的款项,得到因本船所有人违约造成的损失而提出的索赔,承租人有权留置船舶。
救助
27.救助或救援其他船舶所得的一切报酬,在扣除船长和船员应得的份额与各项法定费用和其他开支,包括按本租船合同对救助所损失的时间而付的租金,以及损坏的修理和消耗的燃油后,由本船所有人与承租人平均分享。救助或企图救助人命或财产无效果所造成的时间损失和费用,由本船所有人和承租人平均分担。
转租
28.承租人有转租本船的选择权,但原承租人始终对本船所有人负有适当履行本租船合同的责任。
走私
29.本船所有人应对其受雇人员的不法行为和故意错误行为,如走私、偷盗、行窃等一切后果负责,由此造成的本船延误应予以停租。
退保险费
30.由于本船在港时间达30天以上并照付了租金,本船所有人因此从保险人那里得到的所退保险费应给予承租人。
战争
31.如船旗国卷入战争、敌对行动或战争行为,本船所有人和承租人双方均可解除本租船合同。本船应在目的港或在承租人选择的安全、未封锁的港口,在卸完货物后还给本船所有人。
海牙规则
32.本船所有人或其经理人作为承运人,对根据本租船合同所载运的货物,依照船长签发的或根据本租船合同第20条由船长授权的承租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按1924年8月2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海牙规则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对货物的短少、灭失或损坏负责。
双方有责
33.双方有责碰撞条款和航运公会战争除第1条和第2条应视为本租船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应订入根据本租船合同签发的提单。
碰撞条款及战争险
34.共同海损按照1975年北京理算规则在北京理算和解决。
共同海损
35.本租船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在提交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佣金
36.本船所有人应按本租船合同所付租金的3.73%向承租人支付回扣,1.25%的经纪人佣金应付给北京中租。如任何一方违约以致全部租金没有支付,则责任方应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如双方协议解除本租船合同,本船所有人应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在此种情况下,佣金不超过按一年的租金计算的数额。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车位长期租赁合同篇6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电话: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电话: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建筑面积㎡;
第二条租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乙方每年交纳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账号: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屋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出租房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受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如拖欠租金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间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的所有房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租赁期间,若乙方出现了自然灾害或者人为造成的损失,甲方该不负责。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必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车位长期租赁合同篇7
甲方 出租方:
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 .甲方位于白家树林三十亩.大棚二座平房三间.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期为三年,租赁期间为年月起至年月日止,租赁费用为 元, 甲方提供打井用水,租赁期内甲方不得进行树木砍伐,如有不可抗因素(修路.征地等)除外。
二.乙方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和造成的人员损伤与甲方无关,责任全部有乙方承担。
三.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若不再续签,乙方要在合同到期后三日内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完毕后乙方人员及物品全部撤离租赁区。
四.电费缴纳:乙方自签定合同日起,与甲方共同记电表底数,按时缴纳电费。
五.乙方租赁期间应对大棚及房屋 电线 杨树进行管理,如有损坏(如大风.火灾)应及时修复原样。
六.乙方承租本宗土地.杨.大棚及房屋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以上项目的使用权,合同将自动终止。
七.自双方签定合同日起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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