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我们必须认真准备合同,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有了一份正规合同,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权益的受到保护,下面是美篇吧小编为您分享的商业用房合同5篇,感谢您的参阅。
商业用房合同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经双方协议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权属、坐落、间数、面积、质量与用途
该房屋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质量完好为商业用房。房屋所有权属于出租方。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________年,出租方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租方负责店面的清场和将店面交给承租方。
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未如期支付租金的。
4、承租人将店面用于易燃易爆、高声响的'娱乐活动。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的,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的,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为每年________万元,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_日内一次性交纳二年租金________万元,(剩余的肆年租金在前二年租金的基础上每二年支付并每二年递增10%),交纳二年租金后,承租方方可营业。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维修、装饰、装修
承租房屋维修和装饰、装修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装饰、装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合同期满后,其装饰、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故意破坏装修。
承租人因未按时维修房屋或因装修房屋而造成人员伤害或财物受毁的,其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金额为年租金的10%。
2、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其他第三人,如有违反,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承租人还应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年租的10%。
第六条承租方
须交纳二个月租金作为押金给出租方作为租赁押金,合同到期后,在出租方察看房屋完好的情况下,租赁押金全部退还给承租方,如承租方中途毁约或违反规定,租赁押金归出租方所有。
第七条本合同期满后
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八条房屋如因不可反抗力的原因
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政府主管部门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叁份,出租方、承租方、鉴证单位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商业用房合同篇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座落于安定区西河村126号 1 楼 11 号铺面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铺面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上述经营用房的月租金为 元/㎡,共计 元,大写 。
三,承租房的水、电、暖气等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按政策规定按时交付。
四、租赁期内,除给排水、供热管道的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承担费用外,其他的维修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五、租赁期内,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增添房屋的固定设施,如对房屋进行装饰的,待合同终止、解除或租期届满时,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向乙方折价补偿。
六、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所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转让。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损坏甲方房屋设施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
2、乙方不能按政策规定如期交付水、电、暖等费用,逾期一个月的,应向甲方承担5‰的'滞纳金,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租赁合同。
3、在特殊条件下,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向他人转租、转借房屋的,应向甲方缴纳1万元以上2万以下的违约金。
九、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期限届满后,甲方应与乙方续签合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注:乙方需向甲方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电话:
20____年 月 日
商业用房合同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_号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____年____字号____借款合同向________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____(币别)_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元整,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甲方以“质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质押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五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______(币别)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元整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评估、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或可撤销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八条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物的价值减少的,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 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押物的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
第十一条 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二条 甲方以债权、存款单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其兑现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1.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2.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3.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权、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三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四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物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十五条 甲方因隐瞒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消。
第十六条 乙方依法处分质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八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质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偿清完毕后止。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或受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或受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业用房合同篇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开发区设立 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 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 元。该房屋总租金为 元。
三、租金于 交付,每延迟一天按总租金的计罚。若天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双方共同认可并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业用房合同篇5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位置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门面房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门面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____元(写)。合同期届满,如乙方没有申请续租,甲方于合同届满之日起___日内退还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应按(月/年)交纳租金,租金为:___元/(月/年),标准是:________。
3、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4、乙方须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责,依法按时交纳应由其负担的各项税费;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门面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合同期内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
3、租赁期内,保证水电落户。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门面。
5、甲方对房屋租赁期间因水、电、煤气、供暖、防火、排水排污等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者政策性变化导致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门面。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门面进行装修,并负有告知甲方的义务,并须经甲方同意。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须安全使用水、电、煤气、供暖、排水排污、防火消防等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供暖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七、门面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质量原因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代为维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3、乙方需装修门面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门面,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转租、转让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房屋。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15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门面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门面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门面30天以上的。
(2)甲方未经乙方许可,擅自将出租的门面转租给第三方的。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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