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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作文400字篇1
残阳似血,风吹着云,漫不经心地游荡着。庞大的军队在前行,赵国被灭了,赵王被擒,危险在向燕国一步步逼近。一曲离别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将士一去兮不复换”,一把英雄泪:“事所以不成者,欲以生劫报太子也”。我作别了太子丹,踏上了遥遥无归期的秦国路。
寒风吹着飘扬的旗帜,车辕起伏着吱吱作响。耳边似乎响起了高渐离的筑声,我的英雄豪气在前胸奔腾。赢政你受死吧!你的血将祭奠樊将军;你的血将来偿还天下苍生的血债,赢政你的死期不远了!
马车驶出燕国的边境,路边是荒芜的蔓草的旷野。马车驶过重重大山,驶过了人烟密集的乡镇,驶过物产丰富的城邦。车子离秦国越来越近。我轻抚着手中的匕首,太子丹在上淬了剧毒。小小的一道口子,不消片刻既亡。
在秦国,我买通了秦王的一个宠臣,他会帮我,帮我引荐他,这让我恨之入骨的人——秦王赢政。
终于,他要见我了。
咸阳宫,我将樊将军的首级与地图呈上。秦王,他贪婪的看着地图,我走上前去平静地展开地图,一道寒光闪过,匕首露了出来,秦王愣了愣。好机会,我趁机向秦王刺去,他很快会了神,并躲了过去。机会失去了便不会回来,我知道我将死在赢政的剑下,只是一切发生的如此快。
我被押在秦王的脚下,他高高举起手中的剑,向我劈来,我看着长剑没入我的身体,又抽出。耳边又想响起了高渐离的筑声,一滴泪无声地划过眼角。
我闭上了眼,永远地闭上了。从此再无荆轲此人!
历史作文400字篇2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道不远人:不能不孝敬父母人生于世,长于世,源于父母。
父母给了我们生命,交给我们最基本的生活技能,辛勤养育之恩,终身难以回报。所以说孝敬父母,尊敬长辈,是做人的本分,是天经地义的美德。父母儿女的亲情,是人类最原始最本能的情感,是一个善心、爱心和良心形成的基础情感,也是今后各种品德形成的基本前提。古人云“百善,孝为先。”说明孝亲敬老是人类发展形成的一种最美好的道德。如果人类应该有爱,那么应该首先爱自己的父母,其次才能谈到爱集体、爱他人、爱社会、爱祖国……试想,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爱,连孝顺父母。报答养育之恩都做不到,谁还相信他是一个有爱心。
有责任感的人呢?那么,又有谁愿意和他打交道呢?谁又相信他能够无私奉献。报效祖国呢?求学离家,独立生活,我们时常思念父母那温馨的家。但是你想的更多的,也许大多是父母对你无微不至的关爱,幼儿时对你的哺育呵护,病痛时对你悉心呵护,委屈挨欺时帮你擦干委屈的泪水对你衣食的操劳、对你行程的惦念,对你成长的担忧……是的,父母对儿女的思念胜于我们对父母的牵挂。
英国一位学者说过“母亲的眼泪里有难以分析的尊贵和深厚的爱在里面。”
历史作文400字篇3
历史中有千万个人物,各有各的长处。而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莫过于汉昭武帝刘秀了。
刘秀是汉高祖刘邦的后代。只是一个假后代,因为当时刘秀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农民。一般来说,农民当皇帝只不过是异想天开,然而,奇迹发生了——刘秀竟硬生生的从农民打成了皇帝!
不仅如此,刘秀当了皇帝后,把匈奴、蒙古等周围的贼收拾了个一干二净。让匈奴人一听见汉光武帝刘秀的大名时就浑身发抖。也正因为刘秀爱打仗,暴打匈奴,才把自己给封为武帝。让我觉得哪怕汉高祖刘邦和第一位皇帝秦始皇和刘秀相比也不过如此。
刘秀除了自身本领之外,刘秀用人也很厉害。正因为手下厉害,而又发挥在该发挥的地方,这才让刘秀能把匈奴给暴打。
刘秀的事业正如他的名字“秀”,一生中极少出现失误,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刘秀太爱作战了,经常亲自带兵与匈奴作战,这让很多刘氏皇族对皇位虎视眈眈。如果没有厉害的武将的话,恐怕刘秀会继续自己作战,自己作战的话,朝廷中必然有刘氏皇族偷偷争王位,那么刘秀辛苦建立起来的王朝就被毁灭。所以,君王厉害还不够,武将、文官也要厉害。
刘秀,这个凭着武力打出奇迹的皇帝;这个神一样的皇帝,就是我心中最强的皇帝。
历史作文400字篇4
在中国的历史上有很多知名的人物,每个人都有自己要面对的时代变局,也在各自环境里有过非比寻常的作为。今天我就来讲一讲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蔺相如、田单和韩信。
第一位人物:蔺相如。他是天下少有的人才,总是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太史公赞美他,佩服他的勇气和智慧。渑池会上,在与秦王做15座城换一块和氏璧的交易的时候,他竟然大声说出对秦王的不满,为了不让赵王失去颜面,竟和秦王拼命。他据理力争,机智周旋,终于完璧归赵。
第二个人物:田单。创新是造旧的事物,赋予事物新的功能。田丹在最后复国的时候,创新了让人拍手叫绝的““火牛阵”。他在牛角上绑上刀,在牛背上披上五颜六色的布,在牛尾巴上绑上有油脂的甘草。尾巴着了的时候,牛就像发了疯似的冲向敌军,敌军非死即伤。把普通的牛变成活生生的武器。按说,复国几乎是不可能之事。可田单,用智慧把不可能变成了可能。
第三名,韩信。大将压后转,最后我要介绍的人物是韩信,韩信在我的眼里可谓是用兵之王。他的用兵之道在于一个“奇,妙在不拘泥兵法常规,如木桶过河、遍插红旗、沙包堵水,使得简单的木桶、红旗、沙包都能成为对付敌人的致命武器,这就是国士无双的大将气魄。除了这以外,韩信还很有大度,不为胯下之辱感到生气。
长大以后,我们也要像他们一样,作为一个有勇有谋的人,为国家奉献自己的力量。
历史作文400字篇5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三国诸雄争霸。正所谓,乱世出英雄。我最崇拜的人无论是在小说里,还是在戏台上扮演,都有过他的出现,他就是人人称为“奸雄”的曹操。曹操多才多艺,对书法、音乐、围棋都非常精通。他文武兼备,能这么出类拔萃,还归功于他孜孜不倦的学习,他“御军三十余年,手不舍书”,其好学程度可见一斑。
曹操集军事家、文学家于一身,他的诗时而豪迈:“晨上散关山,此道当何难!”时而散发着一丝丝的忧郁:“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时而流露出自己的雄心壮志:“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曹操更是一个视“才”如命的人,在当时那个动荡不安的年月,他唯才不求,但凡有学之士前来投靠,他会放下架子,不计前嫌,委以重任。他也清醒地意识到,要找到“千里马”,自己就必须做一个好“伯乐”。任人唯贤,历史上又有几位统领、帝王能做到?
我喜欢曹操,不仅因为他博学多才,更因为他珍视人才。但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就因为他“挟天子以令诸侯”,而被人们归为“奸雄”之列,实在不公。我们看人还是要多看看他的优点,至于其它,还是留给历史去评说吧。曹操“御军三十余年,手不舍书”是很值得我们现代人学习的,“学海无涯苦”,只有“苦作舟”,才能“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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