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是我展示自己学识和见解的方式,作文是一个培养自己耐心和毅力的过程,让我们坚持不懈,以下是美篇吧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加与减作文800字7篇,供大家参考。
加与减作文800字篇1
风吹走了最后一片落叶,冬天即将来临。踏着萧条的马路,空荡荡的,一个人,无目的的前行着。
凡知道这5年来,自己是怎样度过的。所有无数次的想放弃,都被那些话所埋灭。如果说是什么使她如此坚强的活着,唯一的理由就是凡一直秉着这样的一个信念,她,希望我这么做。
她,是凡的父母离婚后的所谓的后母。她没日没夜的工作,只换来凡对她的反感。伴随她每一次经过凡的房间所叹的气,凡慢慢长大了。只是她依旧讨厌她。或者不该说是讨厌而是习惯的叛逆把!
凡很努力地读书,希望以后可以离开她。那个时候对她的恨已经烙在了骨子里了。
“那么恨她,是因为那么爱她”当看到这样一句话。凡苦笑。只有那些所谓的有自己的`父母的孩子才会有这么矫情的语言。在凡的眼里,有父母该是多么让人高兴的啊!
其实,说恨她。可能么?那个时候,凡不过是一个10来岁的孩子,懂得恨吗?所以亦不懂得爱。
世界的所有因因果果,是是非非总有一天会毫无遮拦的摆在你面前。让你那么的措手不及。
终于,她倒下了。这15年来,自己辛辛苦苦的养了这么个可爱的女儿。在她眼里,凡永远是最可爱的女儿。及时凡从来没叫过一声“妈”。在渐渐长大后的岁月里。凡看到了那个所谓的“妈妈”为自己忙里忙外,终究还是被感动了。在母亲节,白色的康乃馨还在凡的手里摇曳着。纯白的花瓣透露出娇人的贵气。而那个“妈妈”却在这样的一天走了。最后的花瓣落在“妈妈”的手上,轻盈的滑过。“滴答”一滴水珠落在地上发出凄凉的响声。
凡依旧恨她。恨她在凡想爱她的时候却不给她机会;恨她那么久的等待却终究没有听凡叫一声“妈”;恨她其实那么那么爱凡却又没有看她所舍不得的凡。
如果说,人间为什么能天长地久的存在下去,那是因为它总是给人们破灭前的希望。
凡在收藏“妈妈”的遗物时,发现了有那么一张小纸条。黑色的并不好看的字迹显得如此的刺眼“为妈妈,好好活着,我希望你能这么做”15个字,看起来却有一世纪那么长。那字,一笔一画似乎都写得那么辛苦。确实,一个连笔都没碰过的人能写这样,想必一定下了不少功夫。
加与减作文800字篇2
真开心啊!今年,我终于又可以去妈妈的嵊州老家过年啦!
可是天公不作美,在去老家的路上,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看着车窗外的雨水,我皱起了眉头,想起了记忆中村里的一条条泥路。它们一遇到雨天,就会变得泥泞不堪。一脚踩上去,鞋子就会被紧紧地吸住。嗨,真是太不爽了。
可是,一到村口,我就被眼前的景像惊呆了。村口那条曲折泥泞,让我讨厌的小路,此刻变得焕然一新。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条宽敞而又整洁的水泥马路。村子里破旧的老房子也换成了一排排整齐而又崭新的楼房。真没想到短短几年时间,家乡竟有这么大的变化。
我去外太公家里做客时,发现了一个木头和铁片组成的庞然大物,好奇地问道:“外太公,这是什么东西呀?”外太公笑呵呵地说:“这是以前用来耕地的犁呦。在春耕的季节,农民伯伯每天都要起早贪黑,用犁来耕地。一天下来,就会汗流浃背,浑身沾满泥巴,累得腰都直不起来了呢。即使是这样,耕地的效率还是很低。而现在就好了,在国家科技兴农的政策下,我们耕田和收割全是机械化的了。轻轻松松一天就能干完以前好几天的活。再也不用担心错过播种时间了。”
忽然,屋外传来了阵阵的锣鼓声,外太公拉着我的手说:“走,我带你看戏去。”不一会儿,我们来到一个大礼堂,看到舞台上的人儿都穿着古装的衣服在演戏,台下乌压压地坐满了一大片观众。外太公自豪地说:“台上唱的是越剧。我们嵊州呢是越剧的发源地。这里的男女老少都喜欢看。”只见台上的演员们个个带着华丽的头饰,拖着长长的袖子,步履轻盈,好像仙女下凡一般。委婉动听的唱腔在礼堂中回荡。外太公还告诉我:“这边每逢节日都会有各种文化表演。以前都只能在露天搭棚子表演。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村里为了弘扬传统文化,丰富我们的业余生活,专门建了这个大礼堂……”
欣赏着台上优美的越剧表演,听着外太公的各种介绍,我看到了在新农村建设下的家乡环境越来越美,科技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水平。我相信只要我们好好学习,家乡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加与减作文800字篇3
一片落叶,是一缕乡情,把记忆归根在故土里化为永恒。
乡村老家,是一幅水墨画,淡雅而隽永,洗尽铅华呈素姿。
——题记
在农村生活过的人,是幸福的。无需挂画,窗外便是一幅最美的写生。不用养鸟,每天皆有鸟语盈耳。就连野花芳草的气息也能悄悄飘满屋子的每个角落。
老家的房子,虽建得粗糙,却开阔明亮。正大门一向敞开着的,随时有着熟悉的乡音,可以随意互串门,嬉笑打闹。不像大城市里的房子,乱蹦乱跳,必然遭来一番投诉。一扇扇冰冷的铁门后面是一张张陌生的脸,周围的人有着四面八方的语言,是陌生。
前几日和老总一起吃饭,席间还聊了些许童年在农村的趣事。如他的话所说:我们这代人,还能对老家有份浓浓的乡情,而下一代人慢慢都变成了城里人,已然没有了老家的概念。小时候,相约小伙伴,抓泥鳅,捏泥巴;再长大些,便下田插秧,打下手,对田间农作习以为常再熟悉不过,而今的孩子只当一种新奇。
再后来,水稻改成了茶园,茶叶开始兴起,便见证了一段小小的繁华……而这些难能可贵的就是有同一批村里人共同成长着,经年之后,回到老家都还能有相同或相近话题拉进情感,那是一份无法说得出的亲切。
乡村的早晨,是被雄鸡啼醒的,接着便是房屋上空袅袅炊烟开始飘起。哪家的猴孩子,要是跑远去玩耍,吃饭的时间,便是家人扯开了嗓子到处喊到处找人。餐毕,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一天就开始了;到了晚上,则是早早地睡去。良好的作息习惯,日以继夜的循环着。
老家,没有灯红酒绿的生活可以享受,也没有热情似火的时尚可以追随,甚至连买个东西都不方便。没有教育及医疗设施的完善,这也是造就近年来大部分人为了孩子,慢慢辗转留在了城里的原因。于是,原本宁静的小山村,越发的清幽。
而过年,是每家每户最狂欢的日子。回家,是一个最温暖的词汇了,这个修生养息的地方,城里谋生的人,都趁着这个假日的空档回家陪父母过节,于是村子渐渐热闹起来,家杀鸡、西家宰鸭、南家做年糕、北家贴对联,忙的不亦乐乎,村子里到处洋溢着过年的喜悦,年味儿十足。
我喜欢这样的一种情感,极深的归属感,素净的生活。走在村落,内心总是祥和安稳,可以不慌不忙的和邻里拉拉家常,可以坐下来暖暖地喝一杯山泉水泡的铁观音。停下忙碌的脚步回家看看,家还是那个家,质朴而依然满眼翠绿,那是一份笃定的回归感。
乡情浓浓,牵引着每一个游子的心。
乡音悦耳,伴着和风永不老去!
加与减作文800字篇4
自古以来,中国应有”礼仪之邦”的美称,可是随着现代经济的高速发展,我伙身边的人在文明礼貌上却变得越来越不象样了:不尊老爱幼,在别人有危难时漠然处之,并不伸出援助之手,在公共场合事无忌惮,大声喧哗……长此以往,”礼仪之邦”将不复存在。古人云:”衣食足而知荣辱。”但在我们班的长鹿山庄春游活动中,却让我看见了我们班的同学平时不为人知的一面:
那天活动刚开始,车子一起动,我们的同学就迫不用待地打开背包,看看家长们给他们准备了哪些好吃的东西,哗!
真丰富,只见同学们掏出了五花八门大包小包的薯片,话梅,果冻,海苔,饼干……很快在座位上堆起了一座座的”食品山”,不一会儿,同学们就互相交换零食,那些打闹声,嬉笑声传遍了整个车厢,那场面比菜市场还要热闹,很快一些同学的座位上就撒满了各色各样的包装纸和零食的残渣碎片,原来干干净净的车厢一下子变成了一个肮脏的猪圈,空气中还充满了难以忍受的气味,在这种气味的冲击下,使极容易晕车的我把早餐全都吐出来了,哦!
真是”呕吐,呕吐。不知所措!
”原来外出游玩的目的是要增长自己的见识,学会一些书上没有的东西,而现在我们却把它变成了美食大会。我在书上看见过一篇日本小学生外出旅游的文章,富有的日本小朋友们从不带零食,每人只从家中带一盒饭,一壶水(从不带瓶装水),而且午餐后各人都会把垃圾带回家处理。正是每人都注重卫生环保,所以才造就了干净的公共场所,舒适的生活环境。从他们的例子中我们是否要反思一下我们的行为呢?我觉得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外出时要教导同学们只带一些面包或盒饭,要带零食的话也只能带少量的东西。二是要每人自带一个垃圾袋把自己的垃圾带走。三是在途中要引导同学们观察窗外的景色,学会体验旅游的乐趣。我期待着下一次旅游是一次文明之旅,希望我们的收获会更多更丰富多彩……
加与减作文800字篇5
教室里少年的汗味昭示着青春的气息,黑白上那一个意犹未尽的问号——“什么是幸福?”瞬间乱了我的心绪。夕阳的余晖从窗户中倾泻出来,透明了空气中的尘埃。任思绪漫游在回忆里浩瀚的海洋,寻找幸福……
干净的秋风萧瑟了谁的寂寞,梧桐叶落,一片祥和安宁。窄窄的篱笆圈住那小小的房舍,一抹墨色的身影伴着秋菊在秋风里摇摆。那是陶老夫子的幸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赏流水潺潺,月影幽幽,观花开花落,云卷云舒。远离了世俗的尘埃,摆脱了官场的黑暗,收获了那一份宁静的幸福。诚然,这样的幸福是谁都渴望的,没有那么多劳累,不用在世间来回的奔走。田园之乐实在是令人钦羡,我们却不得不在尘世间漂泊。轻叹着摇头,这样的生活诚然不属于我。
昂首朝天,举杯望月。李白游走在大唐华美的壮丽河山中,做一个四处寻访的诗人。在那美丽的桃花潭边邂逅汪伦,谱写一曲友情深深“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赠我情”。李白像一只快乐的鸟儿,看遍世上美好的风景。在如诗如画的山水中,大叹江山多娇,河山大好。他的一生都在旅行,他用自己的那份诗情画意谱写了一个朝代的浪漫情怀。他的生活充满了明亮欢快的色彩。我羡慕他那双眼睛,赏了那么多的美景;我羡慕他那双手,谱写了多少千古奇诗‘我羡慕他一切的一切,羡慕他尽情游山玩水的幸福,却不得不感叹现实的骨感。
三藏一生的梦想就是取得西天的佛经,在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他最终修成正果。眼前是飘渺的雾霭,幽幽的檀香探入他的鼻息,渲染几抹安详。身上火红的袈裟流露他成功的喜悦。多少的苦难,才铸就了今天的成就。凡胎褪去,落地成佛。幸福在那一瞬间充盈他的心扉。像破茧的蝴蝶,终于历经万难后豁然开朗。
轻轻收回漫长了的思绪,细细思量:陶老夫子的幸福是茶一样的清雅脱俗;太白诗仙的幸福是画卷般的绚烂多彩;三藏的幸福便是成功后的豁然和喜悦……
于我而言,他们的幸福的确令人钦羡,却不一定适合我。自己平凡简单的生活何尝不是一种幸福?虽不如陶老夫子那般闲适,却也忙里偷闲;虽不如太白诗仙那般走遍山水,但一次短暂的出行也能回味好久;虽不如三藏那般取得巨大的成功,但小小的成就也欣喜若狂了。
这像白开水一样平平淡淡的生活就是我所向往的,白水自是无色无味的,但是我们可以随意地改变它的味道色彩。这就是我的幸福,平平淡淡,简简单单。
唇角勾起一抹微笑,高高地举起手。从容地回答,从容地坐下。然后看着老师以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结束争论;
“从别人的幸福中回首,你会发现幸福其实就融合在我们的生活里,每一点每一滴都洋溢着幸福。”
加与减作文800字篇6
一到夏天,就是蚊蝇出来做妖的季节,一到这个季节,就少不了想要瞧瞧栀子花。
路边的绿化带新植了一片栀子,虽然苗还小,但栀子的洁白却没有被掩埋。在一片绿色之间,一朵朵过分干净的色彩,在其中点缀,花朵儿虽然还小,但依旧有着怡人的香。这样娇小的栀子,可爱不妖,清新而又让人心情愉悦,实在是让人痛快的很。只可惜,还没有成为那印象中浓郁花香的栀子,就被那些微小的虫子给赶走了不少称赞鼓励栀子成长的人。
我不大清楚这些小虫的来路,虽然在栀子花边没有痕迹,但却在树之间放肆的很。想来,还是栀子花不够香,否则蚊蝇不会在此如此猖狂。我常见超市里卖杀虫喷雾的,有栀子香的图样。虽然那喷剂没有一点栀子的韵味,但也给我留下了一个我不知真假的认识,栀子香是赶得走蚊虫的。
我只是匆匆走过,我没有为那栀子停留太久,不是栀子不美,而是我因为栀子美得漂亮,得意忘形了。是啊,那样美的花,让人觉得人生都美好了起来,可是真正从洁白中醒来,才发现世界并不纯粹干净,会有不少东西,来纷扰快乐,打碎美好。
阳光并不热烈,这里的栀子花在树荫之下是不用担心烈日来临的。我印象里的栀子花,总是在惬意阳光的青睐下,一片绿泱泱中透着昂贵的白色,香气在袭人心头之后,便淡然许多,那感觉,就似在一幅绝美的油画旁,打翻一瓶香水。那画就得似莫奈的画一般,在光与影的交错下令人沉醉,叫人能忘记那碎了的浓郁。
我不是艺术家,也不是诗人,我什么都不是,栀子的美,栀子的香,我样样都喜欢,可是我高贵不起来,哪哪都不配栀子的洁白,我想,在万千喜爱栀子的人之中,我便是哪蚊蝇堆中的一只。此时,那些蚊蝇好像不似那么讨厌了,因为爱而不得,因为望而却步,因为渺小丑陋,但却向往着美好。
我想,那便是栀子总是不赶走那些小家伙的缘由吧。栀子生得温柔,没有高傲的感觉。栀子花不似其他高洁的花,让人觉得存在感,象征意义那样强烈。真正洁白的栀子花,香得明明白白,美得实实在在,可是一但摘下,却也脆弱起来。栀子花摘下就失了洁白,染上了回忆的淡黄色。不似荷花摘下放在水中的清新美丽,也不像寒梅折下依旧凛然的铮铮铁骨,与那些文人骚客所喜爱的花比起来,栀子花显得渺小太多。栀子花脆弱,本是供人欣赏的花,命薄时却入了香囊,入了药,开始演绎一场碎了的浓郁。
少有像栀子花那样洁白的花,也少有那般浓郁香气的花,像栀子一样宁静。
加与减作文800字篇7
你们相信一个几乎胸无点墨,只读过高中的人能够在法国的上流社会行驾自如吗?
你们相信一个19世纪末的人做到了像汉朝的匈奴人一样“父死子妻后母,兄终弟娶寡嫂”吗?
你们相信一个人就凭着一张嘴一支笔,讨好了上流社会的各色人等,最后挤进了第三共和国的统治集团吗?
也许你不相信有人能够做到,但是这个人——杜洛华,他做到了!
初识杜洛华,他是一个贫穷的退伍士兵,为了月底剩下的一点钱吃两顿午饭还是两顿晚饭而选择的人,但自从遇到了他的战友弗雷吉埃,他把杜洛华带上了记者的道路。弗雷吉埃慷慨大方地借他钱买了套礼服,这才迈出了记者道路的第一步。后来,弗雷吉埃由他的上司变为他的同事,最后因一场病而长眠地下,但杜洛华却没有任何悲痛欲绝的表现,原因是,他惦记着巴黎的高官厚禄和专栏主编的高位……
我在杜洛华身上看到了不少人的影子,如北宋灭亡时伪齐政权的统治者刘豫,本是出身于河北农民家庭,蒙朝廷恩德做到二三品的济南知府,但金兵一来他却第一个投靠了金国。为了做伪齐皇帝,他贿赂了金国大将完颜昌,但看到同样拥护他的完颜宗望势力更大,就再也不理完颜昌了。完颜昌的部队经过伪齐城下,完颜昌让刘豫慰劳一下满身征尘的将士们,而他却说,我已贵为天子,不宜再与将军相见。杜洛华也是像他一样的寡廉鲜耻,他在游乐场遇到熟人拉舍尔,但因为他新结识了德玛海勒夫人就再没有理会她,当德玛海勒夫人离开时他又回去找拉舍尔,结果可想而知……
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杜洛华面对弗雷吉埃夫人玛德莱娜弗雷吉埃,竟然光明正大地和她结婚了。这种事恐怕只有“父死子妻后母,兄终弟娶寡嫂”的夷狄才能做出来吧?杜洛华这一点又让我想到了《红楼梦》里的薛蟠,对待女性把她们放在自己的脚下,仿佛“唯我独尊”。
但杜洛华有一点也很值得我们学习:他很爱自己的父母。当与玛德莱娜弗雷吉埃结婚时他给了他们四千法郎,当与报社老板的女儿苏珊娜结婚时他给了他们四万法郎。这一点也很像刘豫,当他做了伪齐皇帝,把太庙改成了自己的家庙。
刘豫与杜洛华,中外两国都有这种人,而这种人现在还像一块嚼过的口香糖粘在这个透明易碎的地球上。要知道,就是他们,把地球搞得一团糟。
加与减作文800字7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