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去极端化心得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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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心得体会中我们可以毫不掩饰地展现内心的情感,找到情感的出口,大家在平时的生活中一定都会遇到写心得体会的时候吧,下面是美篇吧小编为您分享的学习去极端化心得体会7篇,感谢您的参阅。

学习去极端化心得体会7篇

学习去极端化心得体会篇1

教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当前,我们**正处在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天山南北正在发生着令人振奋的历史性变化,**呈现出经济大跨越、民生大改善、城乡大变样、民族大团结的全新气象。但我们仍然面临着复杂、艰巨的反分裂斗争任务。我们深深地感到民族团结、社会安定、祖国繁荣的大好局面来之不易。

特别是近年来,“三股势力”为了达到他们分裂祖国的罪恶目的,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对信教群众进行全方位的腐蚀、煽动和蛊惑,甚至把黑手伸向校园,想方设法利用宗教极端思想毒害、腐蚀青少年。我们各族青少年学生应坚定理想信念、提升自身素质,为实现青****、民族梦、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我们要认真学**科学文化知识,崇尚科学精神,自觉防范和抵制宗教极端化思想,不参加、不参与任何非法宗教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勇于同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行为作斗争。

青少年的未来是中国的未来,**的未来。社会稳定,青少年是最大的受益者;社会动荡,青少年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是我们每一位当代青少年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热门思想汇报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场所,同时也是抵御敌对势力对青少年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重要阵地,只要我们各族青少年人人争当践行先进文化的模范,争当文明的传播者,争当“去极端化”的践行者,那么,就能形成社会正能量。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宗教极端化,共同浇灌民族团结之花,共同承担振兴中华的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

教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学习心得体会2

宗教极端又称宗教极端思想或宗教极端主义。它一般是指由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衍生的一种极端思潮,因其具有极端保守和极端排外的特点,故这一极端思潮往往与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相伴生。显然,当下为害新疆的宗教极端主义被“三股势力”奉为至宝,并与新疆历史上“双泛”分裂思潮一拍即合,成为滋扰新疆社会稳定、威胁各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祸根。

究竟何为“极端化”?又该怎么“去极端化”呢?这里的关键恐怕在于把握好一个“化”字。“化”字既指变化的过程,也指变化后的状态。所谓“极端化”,就是指极端势力大肆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在一定时期和特定群体中形成某种思想舆论征候,甚而造****们传统观念形态乃至行为方式发生颠覆**变化,且这种变化在本质上表现为对伊斯兰极端思想的皈依。“极端化”与“正常化”相悖,更与“世俗化”不两立,它是对现有社会秩序、制度规范、伦理风俗等的全面反动。 既然“极端化”是由极端思想传播者和被影响者的具体行为所造成的,那么,“去极端化”就不单关乎政治,而且更直接关乎法治。就本质而言,“极端化”反映的是宗教极端对法律权威和正常社会秩序的公然挑战和破坏,它所要造成的由宗教极端号令信教民众的局面,不仅为合法宗教所拒斥,更是法治社会所严禁的。那种信教群众茫然“知教不知法、信教不信法”的倾向,也是当前新疆法治建设面临的隐忧。因此,“去极端化”就是要从根本上扭转这种由“异端”导致的“法令不彰”困局,其关键是要用宪法、法律乃至法治的视角、在法律的层面上厘清宗教极端与正常宗教的界限,明确什么是合法活动和什么是非法活动,进而用法治的手段杜绝宗教极端势力对法律秩序和正常社会生活的破坏干扰。在这方面,自治区党委提出并确立的“一反两讲”方针,为“去极端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时,自治区党委还制定了出台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对“去极端化”进行政策阐释,引导干部群众明辨是非。另外,自治区党委明确提出“五把钥匙”的理念,强调宗教问题要用符合宗教规律的办法来解决,暴恐犯罪必须用法治严惩。针对广大信教群众而言,“去极端化”就是要把《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落到实处,依法对宗教场所、人员、活动进行管理,依法打击“三非”,切实做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与此同时,也要看到,“极端化”是以极端思想为污染源造成扩散而导致的,表现为一部分人的行为“失范”甚至“违法”,他们的思想和行为与社会主流意识背道而驰。“去极端化”的要旨就是要用法治来惩戒极端行为,而这种“惩戒”,除了严打,也蕴含着“矫正”和“转化”,这是“去极端化”的立足点。范文内容地图换言之,“去极端化”当然需要人们对法治的敬畏,同样,也离不开人们对法治的自觉认同。自治区党委提出“两个绝大多数”理念,即各族党员干部的绝大多数和各族群众的绝大多数是值得我们相信和依靠的根本力量。“去极端化”自始至终要靠法治,究其根本,是要靠“两个绝大多数”“听党的话、跟党走”来彰显法治精神和法治权威。说到底,就是要用“两个绝大多数”的遵法守法来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场,造成一种万众一心、同仇敌忾的声势,并以此来消除宗教极端的影响。所以,把“两个绝大多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把党的意志与人民群众的意愿有机统一起来,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也是“去极端化”的根本保证。

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必须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也就必须把“去极端化”一抓到底,当然还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明确团结谁、打击谁,切实团结依靠绝大多数。

学习去极端化心得体会篇2

去极端化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

众所周知,中小学教师肩负着培养新一代德才兼备优秀接班人的重要任务,责任重大,使命艰巨。如果中小学生思想上存在问题就很容易被敌人利用,我们一定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做各族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去极端化”守住中小学生阵地,教师承担着特殊的责任和使命,应该让中小学生成长为“去极端化”的先锋。

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我认为,学校是教书育人、传播思想理论知识的重要阵地,学校是传播理性和科学的场地,也是境内外“三股势力”与我们争夺青少年的战场。最近,“三股势力”特别是一些宗教极端分子想方设法利用宗教极端思想毒害、腐蚀青少年,甚至使一些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作为教书育人的校园理应筑牢“去极端化”思想的防火墙

毋庸置疑,学校是人类进步的一个显著标志,是传播理性、科学和知识的场所。正如新疆师范大学历史学院院长、副教授阿巴拜克里·阿布来提所说:“学校是学习的地方,无论小学、中学还是大学,都应坚决反对宗教干预教育,学生在学校就是向老师和课本学习,老师有责任引导不同民族、不同层次的学生相互交流学习,相互尊重包容,彼此欣赏,共同崇尚和平与发展。这些现代思想比学习知识还要重要,学生拥有了现代化的思想,拥有理性和科学的素养,就不会受

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 做为中小学的教师,我们要竭尽全力培养爱党、爱国、爱疆的高素质人才,让学生明辨是非黑白,团结起来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敢于向暴恐分子发声,这样我们才无愧于‘人民教师’这神圣的称呼。所以中小学全体老师要正确认识宗教活动与风俗习惯的关系,认清宗教极端主义真实目的,引导学生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 其一,要加强学生们、尤其是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应增加思想政治教育课程。要坚持依法依规处理“校园宗教问题”,抵御和防范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必须坚持教育引导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对中小学生教职工和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和法律法规的要严肃处理。

其二,校园要加强学生们的法制教育,维护育人阵地。中小学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的基地,也是境内外“三股势力”进行渗透、破坏、争夺的主阵地。当前宗教极端主义妄图占领中小学思想阵地,要抵御宗教极端思想,加强学生法制教育。”

其三,中小学要建设开放式教学模式,开办论坛邀请各民族文化名人、学者、企业领导和高管、创业者等到中小学举办讲座;广泛开展校园文体活动和比赛,活跃校园文化体育氛围;加强社会实践,积极引导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农村、社区、工厂、机关,充分发挥智力优势,在实践中亲身感受社会的进步;加强中小学科技文化建设,增强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意识。

综上,要加强师生的法制教育,用正确的思想理念引导师生。在师生中开展“去极端化”教育,优化绿色网络环境,传播优秀民族文化,在各民族师生中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用多样的活动丰富青少年精神生活,引导各族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只有这样,中小学才能筑牢“去极端化”思想的防火墙。最后希望广大青年学生都能正确地对待暴恐事件、看待宗教,立场坚定地反对宗教极端思想,反对暴力恐怖,并争做“去极端化”思想的先锋。

?篇二】

为深入揭批“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使尉犁县第六小学全体师生彻底认清宗教极端思想的真实面目,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根据尉犁县教科局尉科党字2号《关于转发的通知》、3号《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切实贯彻实施文件精神要求,现将“去极端化”第一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活动形成载体

我校以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去极端化”为目标,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治疆方略和治疆理念为抓手,大力开展“去极端化”、爱国主义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大主题活动,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抓手,以践行“新疆精神”为着力点,倡导科学文明、包容开放、敢于创新,反对愚昧落后、封闭保守、不思进取;倡导“我能行”的主体意识,以“四个认同”统一共识。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去极端化活动,以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进去极端化活动的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具体主要活动有:召开去极端化动员会活动、校长引领国旗下宣誓活动、“我是中国公民”爱国主义宣誓活动、制作去极端化宣传横幅等一系列活动,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引领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自觉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不断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让求发展、谋富裕、盼和谐、思稳定成为全县师生的共同梦想。

二、学习成为助力

我校按照现代文化引领要求,积极搭建活动载体,学习现代文化知识和先进文明成果,传播现代文化理念。严厉打击防范非法宣传品的传播、渗透,引导广大师生远离宗教极端思想,在全校形成崇尚科学、热爱真理、反对迷信、拒绝愚昧、追求健康文明的良好氛围。使“新疆精神”融入到教育教学之中,渗透到师生日常生活工作之中,内化为师生群体意识,外化为师生的自觉行动,筑牢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防线,形成去除极端化的强大助力。把“去极端化”中的生动故事和强大声势大力宣传,在全校形成对宗教极端化和暴恐分子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局面。

三、宣传营造氛围

我校根据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切实落实方案要求,明确具体任务标准,抓紧为开展“去极端化”教育活动第二阶段营造校园德育氛围。我校充分利用学校公众微信、qq群、校园广播、简报、黑板报、升国旗仪式、团队活动、家长学校、道德讲堂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开展“去极端化”活动的重要目的及深远意义,切实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继续努力方向

我校将紧紧围绕“去极端化”教育这一主题,通过召开教职工和学生大会、教职工座谈会、主题班会、主题团队会、主题教育等方式,继续深入开展大讨论、大揭批活动。定时定期在全校开展宣讲活动,让广大教职工和学生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自觉同民族分裂分子作斗争的良好局面,确保尉犁县第六小学的团结稳定局面。

学习去极端化心得体会篇3

4月1日,吐鲁番市工商局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专题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同时进一步学习传达市委关于全市开展维汉双语学习的动员会精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自治区党委颁布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是围绕总目标、落实总目标,深入开展新疆反分裂斗阵具体措施。局党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好落实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二是加大学习力度。局领导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带头发挥好作用认真学习宣传,机关全体干部要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撰写心得体会。通过加强自身学习、带头学习领会好《条例》的内容,在思想上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

三是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做好自身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开展的非公企业和广大个体工商户中广泛开展的行业“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扩 1mi.net 一秘…大宣传教育内容,近期把《条例》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开展宣传教育和讲解,不断提高《条例》在广大非公企业和广大个体工商户中的覆盖率和知晓面。

四是组织考试测试促进学习效果。在组织学习后并开展全员测试,机关全体干部对《条例》内容进行了测试,通过测试提高全员学习效果。

最后,市工商局主要领导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明确工作职责,管好自己和家人,并以学习传达双语学习为契机,分析了近几年反恐维稳的形势,要求全系统干部要学习入脑入心,扎实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实施。

学习去极端化心得体会篇4

该《条例》规定,受极端主义影响,下列言论和行为属于极端化,予以禁止: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的;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干涉他人婚丧嫁娶、遗产继承等活动的;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生活,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干预文化娱乐活动,排斥、拒绝广播、电视等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泛化清真概念,将清真概念扩大到清真食品领域之外的其他领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预他人世俗生活的;自己或强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的;以非正常蓄须、起名渲染宗教狂热的;不履行法律手续以宗教方式结婚或者离婚的;不允许子女接受国民教育,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实施的;恐吓、诱导他人抵制享受国家政策,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污损人民币的;故意损毁、破坏公私财物的;出版、印刷、发行、销售、制作、下载、存储、复制、查阅、摘抄、持有含极端化内容的文章、出版物、音视频的;蓄意干涉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其他极端化言论和行为。

?条例》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检举揭发极端化言行,对在去极端化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条例》要求,去极端化应当准确把握民族习俗、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与极端化行为的界限,区分性质,分类施策,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应当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与改善民生、脱贫致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反分裂斗争,禁止利用各种媒介宣扬极端化,扰乱社会秩序。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借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学术论坛等传播、宣扬极端化。

?条例》明确,去极端化应当开展大宣讲、大学习、大讨论,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用法律知识教育群众学法遵法,用宗教正信正本清源,驳斥邪说谬论,引导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极端化。应当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实行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法治教育与帮教活动相结合,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与技能培训相结合,教育转化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增强教育转化成效。应当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发挥社区、行业部门以及各类企业作用,做好流动人口去极端化工作。

?条例》强调,违反该条例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或者法治教育;情节较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陈彤认为,该《条例》出台实施后意义极其重大:对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有意义;对依法治疆、长期建疆、团结稳疆有意义;对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有意义;对强化重点区域防控有意义;对推进宗教和睦和顺有意义;对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有意义;对加强教育转化有意义;对促进民族团结融合有意义;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落实责任有意义;对保证新疆各族群众安居乐业有意义。

学习去极端化心得体会篇5

去极端化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刘建永

75事件后,新疆的暴力恐怖事件频发、多发,多少无辜的人因为暴恐分子疯狂而残忍的暴行,失去了和家人团圆的机会,失去了最宝贵的生命,让深爱他们的人陷入无尽的痛苦深渊,面对“522”、“728”、“730”等一系列反人类、反对民族团结、反对祖国统一的严重暴力恐怖事件,每一个新疆人,不管他是哪个民族,内心都是难以平静的——当他看到家园被毁、生命被践踏,平常又安静的日子被破坏,我们从此不能安心地逛街,要为年幼的孩子上学放学的安全问题而担忧,老人也不能在早市里安心为家人买可口的早餐而感到痛心、不安。

这一系列暴力恐怖事件让我们越发憎恨暴恐分子,愈发憎恨宗教极端势力和分裂势力。但痛定思痛,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为了我们的国家,我们更应该团结一心,对试图破坏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家园,分裂我们国家的暴恐分子进行最有力的还击。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即使在腐朽的清王朝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新疆也没有从祖国的怀抱中分裂出去。今天的中国是强大的中国,团结进步是当代的历史潮流,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闹独立、搞分裂必然遭到各族人民的坚决反对,并以彻底失败而告终。

一系列暴力恐怖事件也让我们更加明白,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关系到中华民族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国家的安危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民族团结,就没有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也就无从谈起。暴恐事件并不能破坏我国民族团结现有的大好局面,它也阻挡不了我国各族人民共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步伐,动摇不了我党领导各族人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信心。

我们要充分认识新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在维护祖国统

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理直气壮地揭批“东突分子”集团大肆歪曲历史事实、企图搞乱人们思想、模糊人们视线的险恶用心;要高举爱国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实际行动捍卫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制度、捍卫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我想,当所有人行动起来并更加团结一心时,无数个人的力量终将汇聚成海,也一定能够将暴力恐怖事件淹没在历史的洪流中。

学习去极端化心得体会篇6

学习去极端化心得体会

(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各族师生思想认识水平,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和自治区教育工委的安排,我校党委在9月5日起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在这几天→.1mi.net←的集中教育活动中,我们学习了总书记,张春贤书记,努尔·白克力主席,尔肯江·吐拉洪常委等领导的系列讲话,有关重要文件,揭批“三股势力”的系列文章,观看了视频,听了专家的讲座。通过这次集中学习,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

一、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防范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到教育系统的重要性。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区在依法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新疆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但受国内外各种复杂因素影响,部分地方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多发频发。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活动加剧,成为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犯罪思想发动和成员发展的活动基础。宗教极端思想的泛滥,已经对国家的统

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稳定造成了极大现实危害。对此,我们教育系统的广大教职工都要深刻认识宗教极端思想的邪恶本质和严重危害,不断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确保教育工作的正常进行。

国家在各级各类学校推行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和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不是培养宗教信徒和宗教教职人员,要求每个学生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方针、办学要求和培养目标来约束自己,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学习去极端化心得体会篇7

历时两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4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继《自治区实施t;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后,向极端化宣战的又一利器。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对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经验。

自治区去极端化立法工作于2015年年初启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了去极端化立法领导小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担任组长,确定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自治区政法委、统战部、公安厅、司法厅、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十三个单位派人参加,组成去极端化立法工作班子。

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条例》非常关注,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审议情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也把制定该《条例》作为地方立法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重点突破。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多次进行立法调研、专家论证,并向中央新疆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宗教局,以及自治区政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自治区二十多个相关厅局广泛征求了意见。

在常委会审议环节,常委会组成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畅所欲言、集思广益,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说,《条例》出台实施后,对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有意义;对依法治疆、长期建疆、团结稳疆有意义;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有意义;对强化重点区域防控有意义;对推进宗教和睦和顺有意义;对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有意义;对加强教育转化有意义;对促进民族团结融合有意义;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落实责任有意义;对保证各族群众安居乐业有意义。

上面内容就是一秘为您整理出来的5篇《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能够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是一秘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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