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优秀申请书的撰写通常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申请书是一种沟通工具,用于向上级和领导传达个人的动机和能力,以下是美篇吧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调查另申请书模板6篇,供大家参考。
调查另申请书篇1
申请人(本案被告):×××,男,身份证号码:××××××,住址:深圳市福田区××××××
委托代理人:×××
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调取×××在深圳市罗湖区地税局以深圳市×××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及第三人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案号为(20xx)深福法民三初字第×××号。
20xx年2月16日,申请人×××与×××就申请人拥有的深圳市福田区××××××单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申请人得知房屋买受人×××属于非深圳户籍且没有在深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为“三无人员”,不具有购房资格,导致合同无法进一步履行。
20xx年3月2日,×××为了骗取购房资格,在深圳市罗湖区地税局以深圳市×××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了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但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xx]10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深府办[20xx82号)及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的《深圳继续执行原限购政策》等相关国家、地方政策的规定,×××依然是不具有购房资格的。
申请人认为,×××在深圳市罗湖区地税局以深圳市×××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能充分证明×××是不具有购房资格的,而×××的购房资格问题将对认定本案原被告双方责任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由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均无权查阅×××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为了有利于法院查清本案事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申请法院调取×××在深圳市罗湖区地税局以深圳市×××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以利于查清本案事实,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诉讼代理人:
xx年xx月xx日
调查另申请书篇2
申请人:xxx,男,19xx年某月某日出生,农民,住址:xx省xx县xx镇xx村xx社xx号。
申请人:xxx,女,19xx年某月某日出生,农民,地址:xx省xx县xx乡xx村xx社xx号。
申请人:xxx,女,汉族,19xx年某月某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xx镇xx路xx号x单元xx室。
打定代理人:xxx(xxx之母),女,汉族,19xx年某月某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xx镇xx路xx号x单元xx室。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xx公司企业账簿明细。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xx继承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现在对xx与xx生前的公司(xxx公司)清算后净资产中属继承人xxx的.遗产份额提出了反诉,现在需要xxx公司企业账簿明细,但xxx一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请贵院依法予以调查。
敬礼!
调查另申请书篇3
调查证据申请书,是指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的法律文书。
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举证是基本原则。但是,由于某些客观原因,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只知道证据来源,但却无法调查收集到具体证据材料,而案件的审理、当事人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需要这些证据加以证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和《若干意见》第73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时,应提交调查证据申请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交调查证据申请书,应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即在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上的原因,无法收集并向法院举证,如涉及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的证据、银行账号、银行存款等,按照有关规定,只能由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才能查阅、复制等情况,才可以提交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该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调查证据申请书,使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行使证据调查权,对于查明案件事实,正确确认当事人间权利义务关系,公正处理案件,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制作调查证据申请书的要点是:
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其身份基本事项;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正文:
写明申请人民法院调查证据的具体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1)请示事项:明确写出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的具体内容。
(2)事实和理由:首先阐明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予以调查的证据的具体内容及其对案件事实调查、纠纷正确解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然后阐明申请人无法收集
该证据的原因,指出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必要性。基于所述事实,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该证据。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日期。
(4)附项:应注明申请调查的证据的名称,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现住址。 格式
证据调查申请书
申请人: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相关证据材料。
调查另申请书篇4
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
申请人:伍xx,女,汉族,1976年xx月x日出生,广州市xx人,住址:广州市xx区xx镇xx路29号,手机:137117xxxx7。
委托代理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愿光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邮编:510050
电话:83858533手机:13724825670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的实际月总收入工资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原告)与何xx(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贵院将于20xx年8月16日开庭审理(案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申请人于20xx年8月9日收到贵院送达的《被告证据目录》(有关质证意见开庭时发表),申请人认为被告提交的《工资收入证明》存在隐瞒及低报工资额的情况,被告实际的月工资总额远比《工资收入证明》中5000元/月高,被告作为大型人力资源公司的市场运营部经理,一直以来被告均对申请人称其工资额在12000元/月。申请人起诉离婚后,被告为了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不愿按实际工资额承担儿子何x潢的抚养费,采用低报工资额的方式,实际上恶意逃避承担抚养责任的表现,严重损害何x潢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何昊潢患有严重的脑瘫后遗症,医疗费很高,如果贵院采纳被告的《工资证明》5000元/月的标准计算抚养费,无法保障何昊潢的生活所需,此前申请人及代理人曾试图向被告的单位调取被告的实际工资单,但遭到拒绝。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及何x潢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实际总收入的工资单。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伍xx
委托代理人:律师
20xx年8月8日
附:申请调查的证据的名称:被告何xx实际月总收入的《工资单》。
调查另申请书篇5
申请人:xx,女,汉族,1976年xx月x日出生,广州市xx人,住址:广州市xx区xx镇xx路29号
委托代理人:x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的实际月总收入工资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原告)与何xx(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贵院将于20xx年8月16日开庭审理(案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申请人于20xx年8月9日收到贵院送达的《被告证据目录》(有关质证意见开庭时发表),申请人认为被告提交的《工资收入证明》存在隐瞒及低报工资额的情况,被告实际的月工资总额远比《工资收入证明》中5000元/月高,被告作为大型人力资源公司的市场运营部经理,一直以来被告均对申请人称其工资额在12000元/月。
申请人起诉离婚后,被告为了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不愿按实际工资额承担儿子何x潢的抚养费,采用低报工资额的方式,实际上恶意逃避承担抚养责任的表现,严重损害何x潢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何昊潢患有严重的'脑瘫后遗症,医疗费很高,如果贵院采纳被告的《工资证明》5000元/月的标准计算抚养费,无法保障何昊潢的生活所需,此前申请人及代理人曾试图向被告的单位调取被告的实际工资单,但遭到拒绝。
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及何x潢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实际总收入的工资单。
此致
敬礼!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日期:
调查另申请书篇6
申请人: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市舜天路建工大厦6楼,法定代表人:张玉松,职务:董事长,被申请人:xx,男,汉族,xx年3月生,住所地:承德市平泉县平泉镇府佑路一中道口鑫宇盛五金劳保商店。
申请事项:依职权调查确认已付材料款的付款主体及付款资金往来状况以确定被申请人是否具有合格的原告主体资格,以及申请人在本案中的被告主体资格是否合适。
申请事由:就贵院审理的麻新英(以下简称“被申请人” )诉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 )及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平泉帝景国际花园项目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xx、)平民初字第2593号),鉴于被申请人提起诉讼所依据的唯一证据收款收据上显示的收款单位为“许章钊” ,而非被申请人,故无法确定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存有买卖合同关系,也无法确定被申请人有权据此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在本案中的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同样申请人在本案中的诉讼主体亦不适格;另该收据显示“今收到材料款¥35713元,已付2万”,已付2万元的付款主体无法确定,亦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付款主体为申请人;有鉴于此,故特依法向贵院提起调查取证申请,调查事项如前,望贵院依法予以批准,以保障司法权威及公证,并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盼!
此致
河北省平泉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xx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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